地区: | 迁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315-7695800 |
地址: | 迁安市钢城大街866号创客广场A座4号门 |
一、迁安市行政审批局机关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唐山市委和迁安市委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迁安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迁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三级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五)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依据权限划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建设、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城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并监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市并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七)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八)引导和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全市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建立健全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管理、培训、监督和考核。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迁安市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政务督办、政务值班、印章管理、机要通信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考核考评、干部职工选拔录用、职称评定、社会保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老干部管理和党群工作等;负责办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政审手续。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监督执行;承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参与综合性文件起草;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法治考核工作。负责拟订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对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效能进行监督,牵头组织综合考评;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审批案卷和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对进驻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评、考核;负责疏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受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及信访接待,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督查并通报工作纪律,纠正违规行为。负责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审批服务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的规范化;负责推进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市行攻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放管服”改革相关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沟通协调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6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各专题组、保障组统筹研究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城、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系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运行管理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则的审查、备案;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统一使用;负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以及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指导、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受理和处理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合;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全市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市级信用信息数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乡镇便民大厅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和通报工作;负责中介服务超市业务指导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电子监察;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科室进行联合勘验;依据相关审批业务科室出具的踏勘或验收申请表,进行现场勘验或组织、协调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踏勘、评审、验收;负责汇总整理勘验或专家评审意见并转交至相关审批业务科室。
(四)注册登记科。负责注册登记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五)工程建设科。负责工程建设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六)投资项目科。负责投资项目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七)交通城管科。负贲交通城管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八)文教卫计科。负责文教卫生健康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九)涉农事务科。负责涉农事务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十)社会事务科。负责社会事务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办公室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十一)安全质监科。负责安全质量监督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三、迁安市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负责制定交易现场和内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4)负责查验进场交易项目手续;
(5)负责项目交易现场记录
(6)负责见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全过程,维护交易活动秩序
(7)负责综合使用各类评审专家;
(8)负责建设维护市交易中心信息网络技术平合;
(9)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等;
(10)负责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工作,接受委托代理分散采购项
(11)承担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经费渠道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人员编制31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正股级职数6名,副股级职数6名。
(二)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主要职责
(1)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接待和引导服务工作;
(2)负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3)负责重点项目的代办、协办和领办服务工作;
(4)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弱电设施设备维护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5)负责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行工
(6)负责协调督促各进驻审批窗口单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7)负责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综合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8)承担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综合服务中心经费渠道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人员编制40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正股级职数8名,副股级职数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