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35-3650560 |
地址: |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09号 ; |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简称市应急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加挂秦皇岛市地震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授力量建设。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和驻秦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起草煤矿安全监管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煤炭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对煤矿企业执法检查。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市属企业及中央、省驻秦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八)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地震监测预报制度;负责地震监测和震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相关经济政策,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二)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三)人事培训科(教育训练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五)火灾防治管理科。组织拟订消防政府规章草案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协调调度森林扑火队伍参与社会应急救援;负责协调调度重大森林火灾救援物资和救援力量。
(六)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推动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八)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九)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科(科技和信息化科)。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三)煤炭安全管理科(煤炭安全监察科)。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监督煤矿灾害防治,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煤炭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煤炭行业政府规章草案、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煤炭行业教育培训,负责煤矿企业安全准入管理;负责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和煤矿关闭退出等工作。承担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四)震害防御科 (监测预报科) 。负责全市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宏观异常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及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和社区创建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和检查工作;负责地震系统内部上下级沟通、工作信息汇总反馈等综合业务;负责地震宏观异常信息收集汇总,协助震后地震现场考察、震情灾情信息收集和指导灾区震后工作。负责地震监测和震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和地震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地震综合分析预报,有感地震震后趋势判定,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负责宏观观测资料整理和分析,地震异常落实和判定工作;负责“秦皇岛地震信息网”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协助震后地震现场考察、震情灾情信息收集和指导灾区震后工作。
政治处。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处日常工作由人事培训科(教育训练科)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领导信息
王家喜,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河北抚宁人。1995年9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地震局局长,一级调研员。负责局全面工作。
1983.10--1985.08 唐山粮食学校粮油贮藏专业学习
1985.08--1985.12 河北省委办公厅机要局训练大队学员
1985.12--1991.07 青龙县委机要局、北戴河区委机要局、海港区委机要局干部,海港区委组织部科员
1991.07--2005.06 秦皇岛市海港区白塔岭乡副乡长,东港镇副镇长,友谊路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海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海阳镇党委书记,西港镇党委书记(其间:1991.09--1994.07在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学习)(1999.09--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5.06--2009.01 秦皇岛市海港区委常委(援疆,任巴州和静县委副书记)(2002.09--2005.07在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 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9.01--2013.05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分工常务工作)
2013.05--2018.12 秦皇岛市交通战备办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党组成员)
2018.12--2020.01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市地震局局长
2020.01--2021.02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市地震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1.02--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地震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付 宝,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河北迁安人。1991年10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理论与应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负责机关党务、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和机关工会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三重四创五优化”、事故调查、评估统计和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安责险、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1983.09--2006.08 部队服役
2006.08--2009.12 秦皇岛市安监局副调研员、党组成员
2009.12--2018.12 秦皇岛市安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8.12--2019.04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9.04--2020.03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2020.03--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张卫东 ,男,蒙古族,1969年5月出生,内蒙古昭乌达盟人。2002年4月入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地球物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现任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灾害风险监测、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防汛抗旱、防汛救灾物资保障、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等工作。
1986.09--1990.08 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地球物理专业学习
1990.08--1997.12 秦皇岛市地震局遥测地震台网科员
1997.12--2002.04 秦皇岛市地震局危害防御科科员
2002.04--2004.04 秦皇岛市地震局应急管理科副科长
2004.04--2007.07 秦皇岛市地震局应急管理科科长
2007.07--2009.10 秦皇岛市地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9.10--2018.12 秦皇岛市科技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8.12--2020.03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20.03--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广 ,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河北卢龙人。1995年10月入党,1991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应急值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旅游旺季和暑期工作、平安建设、大督查、应急储备与管理、科技信息化、“双控”机制建设等工作。
1988.09--1991.06 浙江宁波海洋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学习
1991.06--1996.07 秦皇岛市委机要局 科员
1996.07--1998.07 秦皇岛市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科员(1994.10--1998.07 北京大学自学考试心理学专业学习)
1998.07--2008.08 秦皇岛市人事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1998.10--2000.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8.08--2008.09 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工交处主任科员
2008.09--2013.10 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工交处处长
2013.10--2017.05 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教卫处处长
2017.05--2018.12 秦皇岛市应急办主任(副县级)
2018.12--2020.03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20.03--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