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康保县教育和体育局设立17个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考试中心、教育科、成职科、工委办、电教装备科、信息科、体卫科、法制安全科、规划科、工会、财务科、教育研究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全民健身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承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二)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三)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和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全县教育和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和体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四)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康保县语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推进素质教育。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和体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八)统筹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继续教育工作。
(九)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统筹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配合省、市体育局做好体育彩票履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成员和分工
闫世佐(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海清(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科、财务科、体卫科、教育科、工委办、全民健身中心。
王 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研究中心、信息科、电教装备科、督导科、青少年活动中心。
赵亚云(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分管考试中心、成职科。
张 军(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法制安全科、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