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桥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3-4018591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开区沈家屯镇森林公安分局 |
张家口市森林公安分局高新区分局根据张机编[2005]10号文件精神成立于2005年10月,同时挂张家口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高新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队高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牌子,实行一套机构四块牌子。定编7人,按正科级配备,设局长、政委、副局长各一人。人员一是从高新公安分局选调,二是从区农委从事林业行政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中调剂,三是从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中补充,分局内设机构有防火科、综合办公室。
一、 主要职责
(一) 按照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经林业主管部门授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二) 经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授权,查处林区刑事和治安案件,负责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三) 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各种会议的准备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各种文稿、文电起草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拟定有关文件、方案指导实施,相关文件的指示传达反馈。负责后勤及日常的办公、打印、复印、电话、传真、邮件报刊收发管理等工作。
(二)防火科
负责办理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防火责任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森林防火会议精神,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掌握火情的动态,积极预防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