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桥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3-4061396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兴科街2号 |
张家口经开区财政局内设14个职能科(室),2个二级事业单位:
(一)、内设科室
1、办公室
对应市财政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执行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负责财税工委及财政局的党建工作。负责全局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和处理;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修改;正式文件的审核、把关;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局机关财务、人事;管理局机关档案。
2、社保科
对应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负责离退休老干部、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事宜;编制下年度社会保障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
3、预算科
对应市财政局预算处(税政处、综合治税办)、预算编审办。研究提出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及支出政策的拟定和开支标准的测算,审核部门提出的下年度预算建议计划,汇总草拟预算,汇编全区年度预算草案;负责对影响预算编制的各相关因素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详细底数,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承担区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和监督;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审查区直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负责组织和监督区直部门绩效预算的执行;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全区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员管理,涉税信息的采集、录入整理、更新。
4、农业科
对应市财政局农业处。负责管理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事宜;编制下年度区农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5、经济建设科
对应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负责基本建设、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有关事宜、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政府采购办公室
对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编制、汇总、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对工程类150万元以内,所有货物类、服务类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审批。定点采购的管理,定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采购人定点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国库支付科
对应市财政局国库处。负责对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等财政性资金拨付(下达)指标进行核对、并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下达)及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财政收支月报、旬报等国库报表工作;负责区国库账户开设、管理、日常核算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账户开设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办理已通过审核的财政支付业务;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8、财政会计监督科
对应市财政局会计处、涉外处、财政监督处、监督检查局。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负责组织《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管理会计人员;管理全区会计信息化工作;管理组织全区会计从业、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的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区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证件登记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监督区直各部门、单位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统一管理全局对外检查工作;组织对财政部门内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调查、组织审理部门单位财政违法行为及案件。
9、综合科
对应市财政局综合处、收费管理局、综改办。负责加强和规范非税财政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直单位非税财政收入的收缴、监督检查等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进行稽核、监督、检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金库;负责对全区非税财政收入专用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及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或申报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有关房改的财政政策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住房公积金监管和住房补贴等有关资金的核定。
10、文行科
对应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负责管理教育、行政、政法、党派团体等部门、事业单位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事宜。审核管理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
11、信息中心
对应市财政局信息中心、科研宣传中心。负责全区财政系统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的组织;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组织、协调和运行;负责本级财政信息上报,更新本级网站信息;负责推广“金财工程”相关系统软件,辅助财政工作及财政改革;负责计算机系统安全及维护;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硬件设备管理登记;负责财政系统计算机网络及系统应用培训;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化相关指导工作。
12、企业科
对应市财政局经建处、投融资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13、城建科
对应市财政局城建处。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及使用;掌握城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监督城建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情况;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核算、管理、使用与监督;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督工作。
14、债务科
对应市财政局债务处。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性债务预算,统筹债务资金安排使用,安排调度偿债资金;负责对全区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实施台帐管理和分类指导,落实监管和债务偿还责任;负责拟定化解政府性债务的政策措施;将区级政府性债务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二)二级事业单位2个
1、投资评审中心
对应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财政性(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预(结)算、竣工结算的审查,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涉及变更、工程竣工结(决)算等进行审查;负责区级纳入政府采购的基本建设、内外装修项目招投标标底、竣工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区级国库集中支付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前使用情况的评审工作。
2、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对应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运营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代表管委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全区国有企业进行监管,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对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统计、产权界定、资产调拨、处置和收益收缴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流失;参与决定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工作;负责处理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包括人员工资费用的支付、留存资产的清查、统计及处置等。负责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进行集中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有偿使用收入及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整合国有资产、资本、资金、资源,依法合规足额注入资本金,进一步做大做强平台公司,提升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有效降低财政金融风险。负责对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指导监督实施机构依法合规实施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