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隆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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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4-7592785 |
地址: | 兴隆县安定西街27号。 |
【概况】 2019年,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进,求真务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巩固“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成果,着力推动“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力打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政务服务环境。
【持续强基固本,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制定了《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成员,形成合力。二是深化思想建设。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强化学习教育,全年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4次。组织全体党员赴半壁山镇驴叫村开展缅怀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是规范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干部职工廉政管理制度、机关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强化了对党员行为的监督制约。四是规范党员发展。严把党员入口关,选择年轻优秀人才作为发展对象,重点培养。2019年,发展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岗”主题活动。2019年,兴隆县政务服务大厅先后被省妇联、市妇联评为“河北省巾帼文明岗”、“承德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我局党员崔文才同志勇救落水老人,先进事迹已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其行为已被双桥区政法委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是学习教育全覆盖。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在完成所有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学习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汪自强的先进事迹,每人撰写心得体会1篇。为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我局将劳务派遣人员和公益岗人员全部纳入到学习序列,学习人员达到全覆盖。二是调查研究多层次。深入企业、基层和办事群众,先后到荣盛新能源产业园、旭阳置业、万绿宏城等重点企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开展调研。三是检视问题多角度。班子成员对照党章党规和“十八个是否”充分准备发言材料,分别从工作和生活、单位与个人等角度检视问题,将检视问题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边查边改。四是立行立改见实效。针对调研、走访、座谈、征求意见等了解到的问题,我们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组抓、书记抓、层层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2019年7月开展了以“建设优质高效审批队伍、为建国70周年献礼”为主题的“学习强国”竞赛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外展现行政审批新形象,全年在兴隆发布、《兴隆周讯》、《承德日报》、《河北日报》等报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余篇。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落实局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分管科室讲党课,充分利用党员大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坚决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持续深化“放管服”,营造政务服务新环境】
(一)聚力流程再造,提高“办事一次成”实现率。从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三个方面入手,提高“办事一次成”实现率。一是规范办事程序。按照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方式、流程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统一规范要求,对所有划转的事项统一编印办事指南,多渠道对外发布。将264项主子审批事项制作了一次性告知二维码,其中34项高频事项二维码制作了宣传展板,发放到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查询。二是精减申请材料。全面清理和精减“其他材料”等模棱两可的申请材料和无效证明文件,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截止目前,已精简材料事项26项、44条。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截止目前,共精简流程事项81项,压缩天数664.2天,平均每项压缩8.2个工作日,增加窗口办结事项54项。取消局长审批事项62项,主管局长审批事项70项,精减审批环节194个,审批时限大幅缩短,减少到原承诺时限的60%。
(二)规范“三级四同”目标,推动“办事一次成”标准化进程。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进程,以省市县三级的同一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同的为原则,各部门对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事项,编制实施清单。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共认领了781项,完成了100%,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完成781项,完成了总任务的100%。高标准,严要求,使我县“三级四同”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在完成时限上和完成数量上都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三)强化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改革创新多举措审批工作制度。一是充分发挥审批系统作用。形成了以承德市行政审批系统为主,部门原自有系统为辅的网上审批机制,将已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承德市审批系统网上审批,做到审批事项进系统,系统之外无审批,审批过程可追溯。进一步推进电子证照的生成和应用,已累积生成电子证照13397个,初步实现证照信息复用。二是畅通信息推送渠道。加强审管互动平台建设,依托审管互动平台推送审批与监管信息和告知承诺事项监管信息,变“纸质”推送为“网上”推送。截至目前,共推送相关信息6706个。三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实行“审核合一”,提高即办件比例20%。全年已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977个,企业开办时间由法定的27天压缩至现在的3天,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办理业务累计总量2325件,惠及企业507户。四是推进“满意承德”建设。协调文旅、卫健、交通等部门召开对接协调会,将部门景区售票、医院预约挂号、机动车检测预约服务、客运公司售票等热点应用接入“满意承德”APP。
(四)聚焦作风提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创新便民工作举措、完善电子终端服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审批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兴隆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各分中心参照执行。年初以来,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政务服务标准化培训、专项业务培训、重点高频事项培训共6次,参训人员达到368人次,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二是强化领办代办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办代办工作机制,充实领办代办人员队伍,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前介入服务。开设免费复印窗口,与邮政公司合作,开通免费邮寄服务。截止目前,共提供免费服务8300余人次。三是推广自助终端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由领办代办服务人员引导企业自助终端上办理审批事项,减少企业办理业务等待时间,方便企业办事,提高了审批效率。全年通过自助终端办理审批事项1121件。
(五)规范运行机制,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逐渐步入正轨。充分利用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这一平台,结合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进企业、带领跑办、时时联络的方式,主动沟通,提升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业发展中心成立以来,已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2次,开展“走千企、帮万家”活动,走访市级重点企业5家,走访失信企业20家。进一步完善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待、咨询、协调、督办职能,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年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受理问题93个,办结90个,办结率为96.8%。
(六)加强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是针对围标串标、场外暗箱操作等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增加投标人数量,形成有效竞争。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二是在原有基础上设立了独立的电子评标室,配备了全程音视频监控设备等,使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平台试运行全程电子化项目。截至目前,交易中心共受理各类交易业务444项(含二次受理),实现交易额167022.19万元。各类交易共为政府节支增收资金2263.38万元。
(七)统筹谋划,扎实做好脱贫巩固提升工作。县行政审批局,选派素质高、业务熟练工作人员组成驻村工作队,在入户走访、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姜家庄村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做好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后的脱贫巩固提升工作。一是争取项目支持。协调争取扶贫资金100多万元,实施大褡线公路护堤护路坝项目,在六组新建便民桥一座,在四组建设稻田引水坝一处。争取水泥60吨,修建户户通水泥路800米,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开展消费扶贫。入户开展农产品调查,所帮扶村主要以板栗、核桃、鸡蛋、鸭蛋等农产品为主,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根据贫困户家里实际情况,开展了消费扶贫工作,共计消费2400元。三是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精确建立结对帮扶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定期到帮扶贫困户家里走访,根据各户实际情况开展帮扶工作。
此外,综治信访、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会、妇联、文明县城创建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成绩。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清正廉洁良好形象】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召开纪律作风整顿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以详实的反面案例敲响警钟,让全体党员干部洁身自好;深入学习身边典型案例、《承德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标准(试行)》、《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标准化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引领“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省台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严明工明纪律,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起草印发了《兴隆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利用电子滚动屏幕和党务政务公开栏,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公布“集中整治行政审批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举报电话,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举报箱,向全体党员干部发放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明白纸,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局领导班子和分管股室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认真查找问题,并且对症下药,使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强化执纪监督,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局党组牢牢抓住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真正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下功夫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由政务服务股负责平时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检查,办公室和纪委委员不定期抽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由纪委汇总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党组书记报告,由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
(四)出台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县行政审批局出重拳、开良方、重实效,制定出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的若干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精减审批材料实施方案》、《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举措,着力解决审批环节多、要件多、盖章多、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在全局开展“三个杜绝”活动,即:杜绝吃拿卡要,人为拖延办事时间;杜绝标准不一,自由裁量权过大;杜绝有偿代办,内外勾结捞取好处。对“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等慵政懒政、推诿扯皮行为严肃问责,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隆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8﹞5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兴隆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有关标准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全面、优质、便捷、高效、透明、规范政务服务。
(四)负责县级权限范围的已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的投资项目、市场服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城市建设管理、农林水务、交通商贸、环境保护等领域事项的行政审批,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开展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
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六)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并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对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负责“满意承德”城市
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
(八)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并指导乡镇(街道)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监督。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已明确划入的县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部门不再负责行政审批的具体业务,主要职能转变为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工作。国务院、省、市明确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承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负责。
第四条 县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值班、信访、提案、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员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对外联络等工作;拟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领导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办理流程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提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处理法律纠纷、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取消调整、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组织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办理事项实施统一管理,对办事人员的审批案卷和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进行绩效考核;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政务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效能进行监督,牵头组织综合考评;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有关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依法进行监督;负责涉及政务服务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四)“放管服”改革协调股。负责沟通协调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满意承德”城市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及政务数据管理工作。
(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并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并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指导、监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监督;受理和处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六)投资项目审批股。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项目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投资项目联合(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使用、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市场服务审批股。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企业注册登记、广告发布登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标准计量、旅游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八)社会事务审批股。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计生、文物、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财政、档案、外侨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九)城建交通审批股。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工程、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交通运输、交通战备、地方海事、商务贸易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十)涉农事务审批股。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农业、林业、水务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第五条 县行政审批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0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县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兴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兴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