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容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容城镇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县境中部,县政府驻地,1996年进行乡镇合并,原东牛乡、城关镇合并为容城镇,现址设于容城县城南新区容美路。境内荣乌高速、保津高铁、津保、容雄、容新、容固公路通达。 全...
机构信息
地区: 容城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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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 13:30-17:30
电话: 0312--5601949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容美路容城县容城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071700
详细介绍

容城镇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县境中部,县政府驻地,1996年进行乡镇合并,原东牛乡、城关镇合并为容城镇,现址设于容城县城南新区容美路。境内荣乌高速、保津高铁、津保、容雄、容新、容固公路通达。

全镇辖24个行政村,总面积75.9平方千米,耕地面积62175亩,以服装加工、汽车灯具、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全镇共有幼儿园29所,小学14所,中学2所,高中1所;乡镇卫生院3个,卫生室47个;乡镇文化站3个,农村文体活动广场25个,体育建设点16个。

境内有革命烈士狼牙山五壮士中胡德林、胡福才烈士墓碑;北城村是清代大儒孙奇逢故里,建有孙奇逢纪念馆;位于上坡村村南的上坡遗址,是保定地区首次发现的磁山文化层,1982年7月,被列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法定职责

容城镇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容城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容城镇设下列工作机构,规格均为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挂财经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镇党委、政府赋予的日常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运转、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加强机关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负责做好本级财政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按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区统计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综合文化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是:加强党建引领,承担组织、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工青妇等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基层社区社会组织指导及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好人才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综合文化、旅游服务工作,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建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组织推动开展常态化文明实践活动

(三)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强化党委对辖区

内人大工作的领导,承担人大交办的日常工作。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加强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消防、防汛抗洪抗旱、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护林和林地防灭火工作;依法做好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工作;负责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燃气管理有关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乡村道路的建设管理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本辖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本辖区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及地下水相关管理、监督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承担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本辖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严格按照新区和县委、县政府管控政策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负责综合指挥、信息网络等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建立联通上级相关部门视频监控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并实现信息共享和协调监督;负责信息受理、工单派发、辅助决策等工作。

(七)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承担本辖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组织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加强本辖区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健康中国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在辖区内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残疾人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协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征迁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按权限落实好本辖区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组织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农机推广服务工作;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本辖区征迁安置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培训、解释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负责指导各村制定个性化征迁安置方案;负责组织辖区内闲置房源调查、信息登统工作,协调指导征迁群众过渡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征迁区域内安置对象、宅基地权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认定等政策的解读、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征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和征迁群众回迁安置工作;负责及时掌握各村征迁安置工作动态及其他突发紧急情况;负责辖区内入驻项目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辖区内退役军人参加各种培训教育;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负责走访慰问辖区内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协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负责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访接待工作,开展政策咨询、心理疏导和诉求转报,办理好上级转交的信访事项;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优待证和光荣牌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村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容城镇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分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承担的主要任务
1 王国辉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2 侯永新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3 王凯 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长、政法委员 城建、信访稳定、政法,就业,交通
4 张建龙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人大、计划生育、征迁、疫情防控
5 李东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纪检
6 肖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扶贫、民政、农业农村
7 张威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
8 师立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基层党组织建设
9 李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武装部
10 张建刚 副镇长 统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
11 张志超 副镇长 社会综合治理、协管信访稳定
12 雷超 副镇长 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13 刘敬 人大副主席 人大、新农保、新农合
14 谢旺陶 人大副主席 人大
15 张雪姣 党建办主任 党建办
16 梁占军 一级主任科员
17 李红艳 三级主任科员
18 张倩 三级主任科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
19 商美星 三级主任科员、专职党建组织员 妇联、共青团、工会、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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