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
机构信息
地区: 河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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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14:0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2-26296611(办公室)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李公祠大街金钢公园内 邮政编码:300142
详细介绍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

(二)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研究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管理工作。

(四)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区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承担相关责任。

(五)组织实施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区街道综合整修工作,负责本区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六)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环境卫生行业、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

(八)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对全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负责公园、风景游览区绿化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九)负责公园管理和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十)负责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行政执法经费的安排和使用监督。

(十二)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和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转办的行政执法投诉,并依法进行调查。负责城市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具体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十四)负责全区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负责供热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供热行业服务工作。组织供热燃料储备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的监督管理。参与道路桥梁建设工程的验收。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承担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执法监督。负责已接管的道桥范围内地下管网施工的协调管理。承担城市道路桥梁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监督管理。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统筹协调城市道路管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十七)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管理。承担城市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等费用的收取管理。

(十八)负责城市停车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综合统计工作。

(二十)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二十二)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

区城市管理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的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构建权责清晰、服务高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城市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在有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的分工。

(1)区城市管理委会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区住房建设委等部门编制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既有供热、城市道路桥梁、区管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新建供热、城市道路桥梁、区管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2)区住房建设委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订区管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新建供热、城市道路桥梁、区管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管理。

2. 与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城市管理委统一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行政管理。负责指导考核区有关部门渣土治理工作。负责渣土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包括渣土运输车辆车体不洁、撒漏、不在规定地点装卸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2)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渣土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有关违法情况进行查处。区住房建设委负责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迁等施工现场渣土堆放、苫盖、控尘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委负责绿化工程施工现场渣土堆放、苫盖、控尘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委与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承担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渣土运输车辆改装管理,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党委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推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组织落实市区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党委会决定、决议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保密和机要工作。组织落实市区委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业务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会务接待、会议活动的组织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信息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民留言。承办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突发信访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网信等党建工作。配合区工会、团区委、妇联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调配、人员招录、职称评定、工资保险、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出国(境)审批报备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级干部的选拔、任免、考核、管理、培训及监督。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务审计科。负责拟制财务预、决算和计划,编制部门预算、综合平衡下达基层各单位年度预算指标。负责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结果分析,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负责机关预算内外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账务管理。负责对全委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及经济管理、经济效益、专项资金和内部财务控制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基层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及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执法监督科(政策研究室)。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和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转办的行政执法投诉,并依法进行调查。负责城市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重大问题、重点课题、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负责各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和各类合同、协议涉及法律条款的审查。负责组织编纂有关日志、年鉴。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规划计划科。负责制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道路改造年度设施建设、机械设备购置计划。组织中长期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储备计划汇总核定、申报。负责各建设、采购项目立项申报、投资申请、组织相关评审。负责组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道路改造工程购置政采招标流程实施,及相关合同签订管理。承担综合统计工作监督工程计划执行情况,申请工程采购专项资金并配合拨付。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资料编制、收集、移交、存档、上报,组织项目决算编制与审核。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安排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考核监督科。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汇总城市管理考核结果,提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建议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对城市管理开展民意测评工作。负责处理城市管理中群众投诉、媒体曝光、职能部门转办、领导交办问题。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做好大型商贸、文体、外事等活动的综合环境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安全技术科。负责制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设施设备的管理办法、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并督促落实。负责环卫新建设施、提级改造设施的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管理系统年度设备设施的更新、购置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负责各类专业车辆管理、检查、更新、报废、大修的鉴定、审批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对技术工种的培训、考核。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市容管理科。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建筑外檐装修、城市照明等市容景观的管理。负责组织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布置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城市治理中涉及市容市貌的相关工作。负责市容新建设施、提级改造设施的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编制生活垃圾处置计划,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清融雪和渣土治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城市治理中涉及环境卫生的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环卫作业标准、规范和定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共场所、道路、公厕、居民社区等区域的环卫工作。落实门前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园林绿化管理科。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对园林绿化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做好辖区园林绿化养护及重大虫情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园林绿化基础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工作,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绿化工程扬尘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城市治理中涉及园林绿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园林新建设施、提级改造设施的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市政管理科。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运行、道路管线井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提级改造的组织实施。落实管线井管理职责。负责建立管线井数据基础档案。负责建立、完善城市道路管线井日常管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承担城市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管理。负责全区临时占路、掘路、道路恢复施工现场管理、扬尘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负责全区供热设施运行。负责城市供热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组织指导供热燃料储备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负责功能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负责桥下空间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经营企业燃气经营和中、低压燃气设施改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燃气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区批准投资立项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的燃气供应、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综合业务科。负责拟订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方案,牵头组织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大型商贸、文体、外事 等活动以及结合部、铁路沿线等地区的环境秩序保障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科室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性保障任务;负责承接城市管理领域发展变革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民留言;承办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突发信访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张健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国东峰党委委员、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安全技术科。

王增银党委委员、副主任(正处级)、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

分管工作:执法监督科(政策研究室)、环境卫生管理科、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魏东党委委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市容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政管理科。

季津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工作:规划计划科、考核监督科、综合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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