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嘉定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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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
电话: | 021-69989568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向区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区级组织,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各民主党派区级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本区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4、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联系本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防范民族、宗教领域风险。
5、统一领导经济统战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本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本区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执行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本区和海外侨情侨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基层侨务工作,提供有关侨务信息,依法履行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本区内的合法权益。
8、负责本区党外代表人士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关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各民主党派区级组织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9、指导本区各街镇、各部门、区级公司党委(党组)统一战线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上海市嘉定区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嘉定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上海市嘉定区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上海市嘉定区工商业联合会、上海市嘉定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上海市嘉定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统战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10、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基层社区工作科)
2、党派团体科
3、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知工科)
4、民族和宗教事务科
5、台湾事务综合科
6、侨政科
7、侨联秘书科
领导分工
部长:唐晓林
副部长:郁标、邓惠娟、王宇伟、朱虹、朱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