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嘉定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
电话: | 021-39982079 传真:021-39928028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0号 |
(一)贯彻执行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在市医疗保障部门统一指导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拟订医疗保障政策相关补充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对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监管。配合市医疗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执法。
(三)牵头落实推进本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预算管理。
(四)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市民医疗互助帮困等区级配套资金预算、筹集及使用管理工作。加强与区域内相关部门在综合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调。
(五)负责组织指导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推进落实医药价格政策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推进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及阳光平台相关工作。
(六)负责区域内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推进区域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区域内定点机构协议化管理相关工作。
(七)做好辖区内武警官兵等特殊对象医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要推进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落实,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三医联动”、打击欺诈骗保、医保医师记分管理及医师约谈、长护险政策实施及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强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
内设机构
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财务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落实医保规划、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医保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基金监管科:负责建立区域内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医保日常监督管理和长期护理保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保费用支付和预算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定点机构协议化管理。
待遇保障科:负责落实本市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长护险政策执行与区域内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施及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金立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等工作。
分管局综合科。
陈飏(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务群团、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等工作。
分管局待遇保障科。协管综合科(党务工作)。
陈晓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医疗保险、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医保基金监管、专项基金监管、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等工作。
分管局基金监管科、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协管局综合科(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