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
机构信息
地区: 嘉定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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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话: 021-59977207,传真:021-59977213
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3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评定和报备等相关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上海市嘉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制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统计、保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财务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保障基础建设标准。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双拥优抚科。承担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相关优待、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有关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烈士评定、报备、褒扬、纪念等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三)接收安置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落实退役军人计划安置和就业创业计划,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军休保障单位的指导工作,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领导分工

张彩明: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党组全面工作;负责行政全面工作。)

宗志坚: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纪检、组织、宣传工作;分管双拥优抚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革命烈士陵园。)

刘    权: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统战、工青妇工作;分管接收安置科、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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