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嘉定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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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令时)8:30-17:30,(冬令时)8:30-17:00 |
电话: | 021-69989782 单位传真:021-59186298 |
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组织协调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拟订并协同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同实施;参与组织拟订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行业发展规划,并协同实施。
(三)参与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统计管理、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负责建筑、建材市场和行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负责房屋建筑的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设市场施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拟订推进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行动规划,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发展。
(六)承担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参建主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督促落实建筑行业监管三级巡查制度;负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现场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和土地使用管理的衔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抗震审查和施工图审图管理;负责重大工程建设督促、协调、推进工作。
(八)承担海绵城市建设、老城区改造相关工作;参与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协同推进新城、新市镇规划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推进历史文化名镇、传统特色村落保护。
(九)负责燃气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综合协调地下空间使用管理;综合协调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地下管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政管理;协调推进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监管、项目报建、施工许可(市政基础设施类)、招投标管理和建设市场监管。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负责交通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级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等交通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施工许可(非市政基础设施类)、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和日常监督管理,参与交通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2.与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区地下空间使用管理综合协调等职责。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本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职责。
内设机构
(一)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工作党委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工作党委各类文件、信息的起草和审核;根据工作党委有关要求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双拥工作;负责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和立功竞赛等活动的组织管理;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落实管理工作党委党校有关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组织研究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党建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委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及教育培训、人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统一战线、出国(境)政审管理等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应急保障、财务管理、效能建设、重要文件起草、重大政策研究和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置。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统计管理、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建筑、建材行业的管理;负责建设市场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负责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发包承包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督促落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建筑行业监管巡查制度,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建设工地安全生产、防汛防台和应急抢险等的监督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及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等工作。
(五)城乡建设科(重大办)。负责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抗震审查、初步设计审批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区老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推进老城改造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历史文化名镇、传统特色村落保护;协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负责组织编制村镇建设统计年报;负责开展村庄建设调查;承担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重大工程建设有关督促、协调、推进工作。
(六)设施管理科(燃气科)。负责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政管理,制订道路照明设施年度建设、改造及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行政管理,指导协调行业管理,推进燃气设施建设;监管燃气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燃气行业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参与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承担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综合协调地下空间使用管理;综合协调地下管线管理,参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平衡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区无障碍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职能。
汪洁:负责工作党委全面工作。
甘晓兵:负责行政全面工作,协助抓好工作党委工作。
顾颖健:协助工作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人事、统一战线、机构编制、人才、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保密、群团,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强:分管新城建设、老城更新、城市维护、海绵城市建设、韧性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建筑业事务受理许可、优化营商环境、招投标事务管理,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震波:分管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城市建设、城市新基建、城市体检、地下空间、地下管线、燃气、道路照明、财务管理、法制工作、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治理、“两会”意见提案办理,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旭虹:分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场的监管执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安全生产、防汛防台、应急管理、环保、信访稳定,联系建筑业协会,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玥(建管委副主任(挂职)):分管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工作,协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场的监管执法等工作。
潘玉龙:协助主任抓好重大工程建设,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伟法:协助做好新城建设、老城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鑫宝: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晓东: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政监察,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叶华中:分管工会、人民武装、双拥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管理精细化、城市体检等工作,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瞿志红:协助做好组织、人事、统一战线、机构编制等工作,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季琴:协助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创城工作、法制宣传、国防教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团工作,做好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实行AB角工作互补制度,赵强同志与王旭虹同志、潘玉龙同志,王震波同志与赵强同志,王旭虹同志与王震波同志互为AB角进行分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