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本区...
机构信息
地区: 嘉定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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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本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分析预测本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本区宏观经济政策,并向有关部门提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逐步健全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和其他预算的政府预算体系;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政府与镇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政府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财政资金管理;配合市财政局开展研究分析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及绩效目标及时、准确地拨付预算资金;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按分工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管理,财务集中核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编制本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负责拟订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管职责,完善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七)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督促有关部门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八)拟订政府投融资计划、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及额度和年度偿债方案,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理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负责协调政府与各投融资主体之间,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

(九)拟订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十)参与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改革方案;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区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十一)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理机构的选聘、委派、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反映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十三)制定和完善本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部署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指导区级预算主管部门、街镇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管理、重要文件起草、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事项督办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置。承担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效能建设等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的建设工作。承担群团组织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三)信息管理科。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工作,参与、组织各项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推广等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上级财政部门应用系统推进实施任务;拟订局系统信息化、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局系统网络的规划、建设、安全、管理和维护;负责财政业务系统及其他系统的技术支持;负责局系统计算机及机房设备的保养、维护,保障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四)预算科。负责贯彻国家有关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预算管理制度,理顺区镇财政管理体制;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和年度预算平衡,组织拟订年度预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决算报告;负责市与区、区与镇财力结算;负责本区部门预算的方案制定、布置、汇总、批复等工作;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目录;负责分析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组织拟订本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组织拟订相关扶持政策;负责制定本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其他工作;负责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及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五)行政事业科。牵头落实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拟订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牵头负责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牵头预算定额的制订和部门预算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对口联系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复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对口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审核非税收入监缴退库等;负责部门预算执行日常管理及部门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落实相关信息公开任务及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六)社会保障科。参与拟订本区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相关财政政策制度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对口联系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复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对口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审核非税收入监缴退库等;负责部门预算执行日常管理及部门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落实相关信息公开任务及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七)经济建设科。参与落实本区基本建设项目和农业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制度工作;负责对口联系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复其年度预算及预算调整;分析对口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审核非税收入监缴退库等;负责部门预算执行日常管理及部门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的编制;参与落实土地出让收支的管理;落实相关信息公开任务及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八)教科文科。牵头落实本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口联系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复其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分析对口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事业单位有关财政政策、制度;审核非税收入监缴退库等;负责部门预算执行日常管理及部门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落实相关信息公开任务及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九)投融资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文件,组织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年度政府债务计划、年度偿债计划;负责全区政府债务汇总、分析、上报;牵头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

(十)国有资产管理科。拟订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国有资产处置等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以及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

(十一)国库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改革;负责区级财政资金拨付;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和财政总决算的编制;组织、指导部门决算的编制和公开;组织、指导本区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相关工作,编制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指导镇级政府财务报告相关工作,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负责财政专户管理、街镇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管理;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牵头负责非税收入监缴退库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科。拟订本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及管理制度;审批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方式的变更;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采购信息公告和数据统计;负责公务车辆控购管理;落实相关信息公开任务及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十三)财政监督科。负责拟订年度财政监督计划;负责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负责对区内财政专项检查;负责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落实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十四)绩效评价科。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管理;负责管理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和专家,并对其评价质量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机构的选聘、委派、监督、指导和考核;落实相关信息公开任务及其他相关财政工作。

(十五)企会科。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负责本区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的审批和管理,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负责管理、指导本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实施会计电算化备案;负责指导本区企业编制年度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对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和上报;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汇总上报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领导分工

胡明华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本局党政全面工作。

陈兴华  副局长:分管行政事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绩效评价科等工作。

苑鼎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组织人事科、预算科、投融资管理科、经济建设科等工作。

夏伟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教科文科、财政监督科、企会科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信息管理科、社会保障科、国库科、工会、团支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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