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嘉定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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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核。
(四)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协调工作,并对承办单位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贯彻执行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和实施区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落实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
(六)根据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本区区级机关效能建设的管理和推进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机关作风和效能测评工作。
(八)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做好有关不安定因素的协调和疏解工作。
(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研判;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对各部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十二)负责来嘉访问的外宾以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外交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好区领导涉外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本区对外友好交往活动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协调本区社会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管理职责;审核本区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和签证的申办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的申办工作;负责对外邀请管理工作;按外事纪律协调处理涉外问题。
(十三)组织、协调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及推进本区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积极参与本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与优化;协调组织为各地在嘉企业服务;做好区域合作交流、对口支援、援藏援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接待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做好本区党政代表团出访外省市的相关协调和保障工作;承担外省市来嘉考察团的相关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督促、监督考核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本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本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本区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工作。
(十六)指导区政府总值班室及本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七)承担突发公共事件联络职责;指导区政府总值班室及本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八)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区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的联络、安排、文字等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参与协调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后续应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负责情况报告工作;围绕区政府工作重点和领导关心的问题,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二)调研科。根据全区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要求,围绕深化改革、创新转型、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等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决策参考;负责区政府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助起草区政府工作要点等。
(三)政务公开科。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及时组织报道区政府重要会议和区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相关新闻;负责收集、处理和报送各类政务信息;负责编辑政府工作简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贯彻执行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和实施区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落实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区政府会议或文件决定的重大事项;负责本区区级机关效能建设的管理和推进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机关作风和效能测评工作。
(五)文秘科。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收发公文的审核、流转和管理;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书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按要求做好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固定资产等工作。
(六)建议提案科。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协调工作,并对承办单位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区人大、区政协对区政府有关专题工作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答复工作;负责区政府与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关联络、协商工作;配合区人大、区政协有关方面开展视察调研工作。
(七)法律事务科。组织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研判;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区政府拟签署合同或者协议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区政府对各部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组织全区政府机关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等。
(八)外事科。负责做好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审核、办理本区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本区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工作;协助处理本区重大涉外事件,负责本区涉外领事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涉外安全事务;负责做好本区对外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通知以及对外表彰等涉外事务。
(九)合作交流科。负责推进跨区域的经济和行业合作,参与以内资为主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外省市来嘉考察团的相关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各地驻嘉单位和人员组成的全区性的联谊性社会团体,协调组织为各地在嘉企业服务。
(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督促、监督考核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本区各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
(十一)电子政务科。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本区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本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本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
尹小兴 主任 兼区合作交流办、区外事办、区政务服务办主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方 键 副主任 负责收发文、档案、组织人事、工青妇、老干部、信访等工作;分管文秘科;联系区领导陆祖芳、王浩分管工作。
浦剑锋 副主任 负责审改、电子政务、合作交流、接待等工作;分管审改科、电子政务科、合作交流科;联系区领导朱效洁、黄恩伟、魏晓栋分管工作。
邓凯洋 副主任 负责外事、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意见、信息公开、保密、舆情应对、宣传等工作;分管外事科、法律事务科、政务公开科;联系区领导李峰、钱志刚分管工作。
顾维铭 副主任 负责文字、调研、信息、会务等工作;分管综合科、调研科,协管区政府研究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