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一)主管本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地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
机构信息
地区: 闵行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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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话: 64137566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水清路399号2楼
详细介绍

(一)主管本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地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市和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配合和参与上级审计部门组织的有关审计项目。 
   (二)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 
   (三)对国家、市和本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本级各部门、镇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管理的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九)组织指导协调本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十)对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市和本区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二)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三)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和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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