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金融工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 (二)结合本区实际,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本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拟定本区推进上海国际金...
机构信息
地区: 虹口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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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30
电话: 021-25658879
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80号3号楼2-3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

(二)结合本区实际,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本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拟定本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着力打造财富管理高地,促进虹口金融产业集聚。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功能性机构和大型金融机构集聚,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

(四)会同区有关部门完善对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服务体系,研究提出引进和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接受国家和市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国内外各类金融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加强虹口财富管理高地建设的宣传、推介,支持和鼓励举办各类金融文化活动。

(六)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推动金融与区其他产业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金融对区域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七)推动本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和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指导、协调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对接各类资本市场的方式,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八)根据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或类金融机构的预审批和日常管理。

(九)负责建立健全本区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产业集聚科

三、产业管理科

四、资本市场科

五、金融稳定科(稽查科)

领导分工

李骥职务: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区金融服务中心沈锋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产业集聚科、区投资服务第四分中心协管:局办公室、区金融服务中心郝晓彤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资本市场科、产业管理科、金融稳定科(稽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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