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虹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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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30 |
电话: | 021-65157875 |
地址: | 临平北路7号5楼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集中行使本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三、承担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各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统一培训和执法监督。
四、负责跨区域调动指挥各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全区性城市管理重大或专项执法行动。
五、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一)落实和推进局党组决定决议,负责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具体事务。
(二)落实局领导各项工作安排,协调局系统对内对外工作。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年度、阶段和重大活动的工作总结和汇总上报。
(四)做好上级指示精神的上传下达和反馈,负责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发放。
(五)负责局系统各项工作经验的总结、研究和调研。
(六)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记录,做好落实会议精神的跟踪指导。
(七)负责信息、简报的收集、编辑和上报,负责局新闻发布和媒体接待,及时应对和处置重大新闻媒体事件。
(八)负责 “两会”代表意见和提案、领导批示事项的处理。
(九)负责局机关、中队办公秩序的管理。
(十)负责局档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一)负责队伍作风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二)负责局系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保持队伍稳定,做好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和宣传。
(三)加强党的建设,负责局系统的党务工作、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党员队伍的考察、培养、发展和教育培训。
(四)负责干部队伍的考察培养、任免使用、教育培训和监督奖惩工作;抓好骨干后备队伍的培养培训。
(五)做好新进人员的招录和培训,组织实施人员年度考核以及等级评定。
(六)负责劳动工资和人事资料管理。
(七)负责局工会、团委和妇联的各项工作。
(八)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人民武装力量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国防教育。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科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综合业务培训。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各类案件的审理、审核及报批工作,依法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执法文书的管理及发放,规范执法统计,做好各类案件整理和卷宗归档。
(五)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及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听证程序和行政复议答辩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负责执法业务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定期对执法质量进行评估,组织实施法制管事率考核和案卷质量的检查复查工作。
(七)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和发放。
(八)做好法制宣传,负责群众信访的接待和处理。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勤务督察科
(一)制定局年度和阶段勤务工作计划,并做好落实、指导、检查和反馈。
(二)加强与上级部门、街道及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勤联动,做好双向告知工作;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负责制定各类专项整治、应急处置、重大活动市容保障的勤务工作预案。
(三)负责中队日常勤务及联动整治的协调和监督,对中队勤务实效和专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负责局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做好勤务指挥和调度。
(四)负责执法效能督察,并监督处置反馈情况及复查整改成效。
(五)负责行为规范督察,对执法人员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和廉洁自律等进行督察,对机关科室、中队的办公和工作秩序进行督查。
(六)负责督察、督办社会与媒体关注或上级部门督办的各类重大案件。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装备科
(一)编制落实局年度财政预、决算工作,做好各类财务会计报表的编报、审核、汇总和上报,加强财务档案的整理及存档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各类经费的使用管理。
(三)负责局国有资产的政府采购、发放、管理以及盘点工作。负责落实报刊征订以及执法装备、办公用品等各类物资物品的采购、入库、发放、报废、更新、养护维修和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四)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重点落实执法车辆的管理、调度、维修和保养工作,办公场所的水电、通信和消防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环境美化。
(五)落实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的建设管理。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阳:全面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法制科)。
副局长、副大队长杨光华:负责勤务指挥和统筹协调、执法监督检查、“智慧城管”系统信息化应用、信访诉处、应急处置、执法绩效考核;分管大队执法协调科、执法监督科、投诉中心、机动中队。协管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局综合性文稿、重要会议对外协调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联系曲阳路街道综合执法队、江湾镇街道综合执法队。
副局长、副大队长何光球:负责依法行政、执法办案、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分管大队案件审理科。协管局办公室(法制科),协助负责安全生产、财务、采购、后勤保障工作;联系欧阳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北外滩街道综合执法队。
副局长张岚: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干部工作,具体负责组工、宣传、培训、个人考核、机关作风、精神文明、统战、共青团等工作;分管局政工科、培训中心、北外滩滨江中队;联系嘉兴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四川北路街道综合执法队。
二级调研员朱海春:负责拆违、工会、老干部工作;分管拆违办、工会;联系退休支部、广中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凉城新村街道综合执法队。为确保全局工作持续正常运行及衔接配合,局领导实行A/B角制度,杨光华/何光球、张岚/朱海春互为AB角。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因外出学习、考察、出差、请假、休假、会议或其它原因不在岗的,由相应的另一方代行其分管工作职责及联系相应街道综合执法队,工作责任仍由具体分管领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