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虹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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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30 |
电话: | 021-65533550 |
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南浔路260号 |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区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本区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参与住宅项目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
(四) 负责参与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等发展规划;组织对新建住宅项目周边市政配套工作的实施。
(五)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贯彻执行本市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公有住房出售、出租政策;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对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供应进行行政管理,建立登记轮候制度,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六) 负责本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
(七) 协助市相关部门做好本区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
(八) 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和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
(九) 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协同街道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
(十) 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的行政管理;编制年度旧区改造计划,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
(十一)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编制房屋年度征收拆迁计划;负责本区各类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审核房屋拆迁期限延长申请,受理裁决申请并作出裁决;组织协调拆迁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二) 依法组织开展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三) 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
(十四) 参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资金的管理;负责本区新建住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核定,配合市房管局做好配套费征收或配套费包干审核;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资市政及公建项目计划,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
(十五) 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设10个职能科室,即:
(一)办公室(监察室)
(二) 组织人事科
(三) 法制科
(四) 市场监管科
(五) 物业管理科
(六) 房屋征收科(拆迁管理科)
(七) 住房保障科
(八) 房产权籍管理科
(九) 住宅建设监管科
(十) 资金管理科
领导分工
吴 迪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局党务、行政工作。 舒国仁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城市更新、旧住房修缮改造、加装电梯、住宅配套、安全生产、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双拥、老干部、机关建设、工会、团总支等工作。具体分管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监督科、住宅建设监管科、组织人事科、住房保障科(加装电梯办公室)、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 欧培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物业管理、法制、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工作。具体分管物业管理科、法制科、物业管理中心。 徐爱琴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权籍房籍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住房保障、落政工作、信息公开、固定资产、档案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市场监管科、房产权籍管理科、房地产交易中心、住房保障中心。 孔 敏 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法制工作。 黄 捷 四级调研员:负责财务、资金、审计等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加装电梯、统战、双拥、老干部等工作。具体分管资金管理科。 范昕珺 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工会、团总支等工作。
为确保工作持续正常运行,领导实行A/B角制度,吴迪局长/舒国仁副局长、欧培莉副局长/徐爱琴副局长互为AB角。 另:副局长、区旧改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杨叶盛,二级调研员、区旧改指挥部副总指挥孙彤,副局长、区旧改指挥部副总指挥金四齐,按照区旧改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