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虹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30 |
电话: | 021-25658066 |
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化和旅游、文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以及文物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文化、旅游跨区域规划。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与科技、教育、金融、产业等融合发展。
(三)规划管理本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企业集聚建设。组织本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市场推广和开发战略,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及旅游纪念品开发和推广工作,拟定红色旅游、海派文化等专项规划。
(四)指导、管理本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本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公共事业发展。 组织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六)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本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七)推动和发展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 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组织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处置行业突发应急事件。
(八)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
(九)开展本区文化、旅游和文物行业对外及对港漠台的交流工作。
(十)牵头组织实施区政府主办的大型文化、旅游活动,指导节庆活动开展。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文化、旅游重大建设项目的会审。管理本区艺术展览工作,对公众进行艺术的教育宣传推广工作。
(十一)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区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资产管理、财务、信访、市民热线、政务公开、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保密、机要、外事和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行业人才、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公共文化科。负责拟订重大文化活动、文物行业中长 期规划。负责公共文化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和管理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业务工作。
(四)旅游开发科。负责拟订重大旅游活动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旅游活动。承担文化和旅游跨区域合作和假日旅游协调等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 推进全域旅游及特色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全区范围内旅游景区的A级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负责上海市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工作。
(五)市场管理科。依法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组织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受理相关投诉,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日常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拟订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处理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公共场所及在外旅游团队等的突发事件。对区域内从事文化、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许可、监管。
(六) 产业发展科。负责拟订产业发展、重大文化旅游设施建设规划,指导、扶持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与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承担企业服务、相关行业数据发布、专项资金申请等工作。
(七)艺术指导科。负责拟订重大文艺创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指导、推动重点舞台艺术、美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承担各类文艺院团的行业管理和各类美术馆的业务指导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艺术展演和展览活动,推动文化与教育融合。负责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和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第五条 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第六条 上海市虹口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 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赵明,负责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长王维,负责文化和旅游局总体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烈浩,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管理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科。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管理中共四大纪念馆。分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教育培训、行业人才、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分管公共文化科,协助推进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联系区文化馆、图书馆工作。 副局长王娟分管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及特色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等,分管旅游开发科,联系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工作。 副局长张奇分管市场管理、产业促进、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会等工作。分管市场管理科、产业发展科,联系文化市场管理所、曲阳文化馆工作,协助主要领导联系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 副局长郭鹃分管文物保护利用开发、文博事业、艺术创作等工作;分管艺术指导科,联系文史馆、多伦现代美术馆、朱屺瞻艺术馆工作; 四级调研员颜德强分管基建项目,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