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虹口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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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30 |
电话: | 021-25658406 |
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11 |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完成全委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工作; 2.负责有关公文的起草、审核、督办、归档工作;负责管理各类印章、文件、简报、书刊;负责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反馈;负责行政诉讼工作; 3.负责制定全委各项规章制度,适时提出修订的意见; 4.按照议事规则,负责提出需要党组、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议的事项;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人事管理与干部教育、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7.负责提出全委年度预算(包括预算内外),按照批准预算,做好预算资金的分配、执行和决算;并负责管理全委资产,做到帐实相符; 8.负责做好全委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做好保卫、保密、安全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委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及时修订和清理全委规范性文件; 11.负责审核全委相关职能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报请区政府审批的具体行政行为;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1.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各专项发展规划; 3.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4.加强区域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5.根据国家和上海发展改革委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本区总体改革,研究提出框架和思路; 6.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协调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7.协调、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协调、支持市场中介机构发展; 8.协调平衡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思路和措施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9.综合协调区域经济发展重大事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管理科 1.负责本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政府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组织规划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综合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推进有关重大项目建设; 2.负责审批本区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需要综合平衡和享受政策的重大项目,以及按规定需要审批的其他项目,审核并控制项目能耗;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 3.负责核准、备案本区企业投资项目,以及按规定需要核准、备案的其他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的项目; 4.负责核准本区外商投资项目,以及按规定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 5.依法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6.分析本区全社会资金动态,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结构性调整的意见,研究提出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参与研究和协调推进本区房地产健康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建议; 7.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可能,对全社会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政府性资金及国有资产的平衡协调提出意见; 8.负责承办市、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工作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业发展科 1.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产业政策和导向,研究编制本区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根据区域服务功能提升需要,调整完善本区产业发展布局,编制产业调整方案; 3.根据产业发展现状,编制年度产业发展报告,明确年度产业发展目标、重点和推进措施; 4.负责对全区产业发展情况的预警、预测和监控,对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分析研究; 5.引导产业集聚发展,聚焦重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地产业扶持政策,构建完善全区经济扶持政策体系; 6.规范全区经济扶持政策,协助政策落地实施,服务企业和专业经济部门用足、用好相关扶持政策;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8.根据国家和本市节能减排工作部署,负责本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9.根据节能减排发展现状,负责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分解目标责任,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10.组织编制本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等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着重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1.受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贴申请,统筹协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等有关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发展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方略、方针和各项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 2.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3.组织开展各领域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组织开展各领域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的实施进度评估; 4.研究提出区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组织编制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目标任务及调控政策进行衔接和平衡,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全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预测、预警和监控,编制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对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措施建议; 7.统筹协调本区总体改革,研究提出框架和思路,拟订中长期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工作重点,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并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8.研究提出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改革的总体思路、方案和相关政策。负责本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组建的指导、方案预审核推荐工作,指导推进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价格管理科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申领、变更审核及年度审验工作; 2.按照《上海市定价目录》的规定,做好相关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3.根据市、区分工进行重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 4.按照分工,做好“清费、治乱、减负”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相关的调研和政策业务培训;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预测分析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案物品(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纪检监察等案件)的价格鉴证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信用科 1、负责区级信用子平台建设; 2、研究提出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3、统筹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八、综合监管科 1、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2、拟定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3、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领导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万建辉
党组书记、主任
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沈 敏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社会发展科(营商环境建设科)、社会信用科;协管办公室
蒋 旭
党组成员、副主任
产业发展科(节能管理科)
葛学敏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综合规划科(综合改革科)、价格管理科(价格认定科)
赵伟兴
二级调研员
分管投资管理科、综合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