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事业,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后组织实施。 3、负...
机构信息
地区: 松江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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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电话: 021-57808306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政路388号
详细介绍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事业,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后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全镇工业、农副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工业、农业园区的管理、报批,工农业新建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全镇工、农业经济运行和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制定本镇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区做好第三产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促进镇级经济的发展。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严格交通和消防的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5、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事业,负责民政、老龄和残疾人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
6、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保护文物,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爱国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青少年和老年人保护工作。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8、管理人事、劳动、统计工作。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的集镇建设计划,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加强预备役、兵员征集和民兵工作。
11、协助和支持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镇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2、办理民族、侨台、宗教事务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长:火 光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经、审计、人事、武装、依法行政、档案、保密、机要、地方史志、合作交流、信息化、外事、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机关后勤工作。

副镇长:梁宝山  分管工业、商业、民营经济、安全生产、环保、统计、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管财经、审计工作,联系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电力、海关。

副镇长:丁爱丽  分管农业、林业、绿化、水利、水务、村庄改造、防汛抗台、农产品安全监管、双学双比、旅游、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工作,协管依法行政、档案、保密、机要、地方史志、合作交流、信息化、政务公开、外事、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机关后勤工作。

副镇长:沈 菁  分管民政、双拥、移民、残联、社区管理、民族宗教、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红十字、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司法、城管、物业、网格化管理工作,联系工、青、妇、兵等群众团体及公安。

 副镇长:张 微    分管村镇建设和管理、建筑安全、土地、给排水、交通、民防、动迁、拆违、住房、建设用地减量工作,协管规划工作,联系邮政、电信、交警、规土、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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