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事业,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后组织实施。 3、负...
机构信息
地区: 松江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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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电话: 021-57891023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街1号
详细介绍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事业,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后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全镇工业、农副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工业、农业园区的管理、报批,工农业新建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全镇工、农业经济运行和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制定本镇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区做好第三产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促进镇级经济的发展。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严格交通和消防的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5、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公益和社会福利事业,负责民政、老龄和残疾人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
6、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保护文物,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爱国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青少年和老年人保护工作。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8、管理人事、劳动、统计工作。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的集镇建设计划,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加强预备役、兵员征集和民兵工作。
11、协助和支持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镇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2、办理民族、侨台、宗教事务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镇 长:顾春雷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财政管理事务所。

副镇长:张丹凤  主管农办、农业服务中心、旅游办、农投公司、绿化公司、河闸所、食安办;分管农业、畜牧、渔业,气象、水务、防汛、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农业技术;联系水务站、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

副镇长:岳建峰 主管经发办、经管所、安监所、宏新公司、新发公司、资产公司、企业服务中心;分管工业、商业、民营经济、集体资产、财政、统计、审计、物价、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科技科普、信息化;协管劳动保障;联系市场监管所(工商)、税务所、各商业银行、消防站、浦南电信分局。

副镇长:蒋晋渊  主管村镇办、公路管理站、拆违办、城管中队、土地整治办、新芃公司、物业公司、村镇建设发展公司;分管村镇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业、住宅建设、拆违、城管、交通、供水供电、物业;协管民防、新农村建设;联系规土所、房管局第七办事处、浦南农电站、西部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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