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管理委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并...
机构信息
地区: 松江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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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电话: 021-57744558
地址: 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5号楼511室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并及时上报。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城乡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技术储备;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本区城乡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综合协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负责本区城乡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的安排管理。

(四)负责本区建筑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和管理;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建筑业企业三级、监理企业丙级资质的核准。

(五)负责本区燃气行业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燃气建设和运行监管,负责燃气销售企业在较大范围内暂停供气和降低压力的审批,负责燃气销售企业针对逾期六个月仍不支付燃气使用费的用户中止供气的审批,承担对燃气供应企业严重违反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

(六)负责本区地下空间(人防地下空间除外)的综合管理;负责办理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作为公共场所的普通地下室的使用备案和变更备案。

(七)负责本区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负责建立本区掘路计划制度;负责本区的掘路计划地下管线(包括架空线)以及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的监察管理。

(八)负责区管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政管理;负责区管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应急处置的托底协调和处置;编制区管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专项规划;制定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移交接管规定;建立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建立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道路照明节能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大力推进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九)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使用的综合协调事务;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负责本区既有建筑幕墙玻璃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十一)负责本区城乡建设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城乡建设节能项目,负责建设单位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研究拟订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扩初设计的审批;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十三)参与确定本区重大工程项目,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推进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和目标考核;综合协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市级(含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统计等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

(十五)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委机关行政事务、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委重要会议和文稿的组织撰写工作,委相关文件的制作、印发工作;负责会务安排、机关信息、文书档案、保密、信息公开、社会建设等工作;负责建设志、年鉴的编撰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督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对委领导决定或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委涉及网格化事项的信息收集、分类处置、督办及上报工作;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内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处理及督办、社会治理、综合治理、武装等工作。

(二)财务科。编制、审核委机关经费的预算计划;负责城建、专项、行政等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本区城乡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安排管理;监督、指导委属单位财务运行和资金管理;组织和协调下属单位资产划拨、分割、清理、清算及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委系统单位的内部审计、专项调查;参与和配合对本系统内重大项目的外部审计及调查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本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负责城市有机更新相关工作,参与区重大项目建设中涉及规划技术问题的协调和处理;参与区控规和详规论证;配合区土地储备中心审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建设征询。

(四)建设管理科。参与确定本区年度重大工程项目,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推进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目标考核;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本行业市级(含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统计等工作;负责区级城市维护项目年度计划编报,组织协调城市维护项目审批及备案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指导、组织、协调城乡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

(五)建筑业管理科。负责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行业行政管理的组织协调;负责建设工程承包发包、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指导;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职能,承担委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协助市级巡查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三级(含最低等级为二级)、监理企业丙级资质的审核;协调推进工程总承包、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工作。

(六)城市运行安全科。组织协调本委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燃气、地下空间、地下管廊等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管理;负责涉及本委的应急处置、维稳、反恐、防空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委系统内部的安全生产、防汛防台等工作。

(七)燃气监督管理科。组织编制本区燃气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燃气供应建设和管理,监督燃气企业按程序进行燃气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辖区燃气供气站点许可、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和燃气设施改动许可的行政审批;负责全区燃气安全和节约使用燃气的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对燃气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监督燃气企业抓好安检措施的落实;负责制订本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不定期组织演练;协调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指导有关单位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稽查,依法打击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督导有关单位做好燃气设施的保护工作。

(八)设施监督管理科。负责本区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行政管理,负责对本区道路照明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审核区管照明设施年度建设、改造及维护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道路照明节能工作,指导各街镇(开发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综合协调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指导管线监察机构做好各类管线项目的综合监管工作,负责管线掘路施工计划的审核;协调推进地下管廊建设管理;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指导本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的监督管理。

(九)执法监督科。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政府合同法律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解释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的审核、听证有关工作。

(十)组织人事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监督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直属单位调整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等;负责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委系统统战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编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工资和福利的管理;负责监督党内法规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执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推进党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

全面负责党政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以及人事工作。

联系机关党支部、建管中心党支部

吴晓凤  党组副书记

负责机关和基层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组织、人事、宣传、老干部、武装、统战、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提案的办理;负责信息公开、依法行政、保密、档案等其他机关事务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科,协管办公室。

联系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干部党支部。

金永兴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村镇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委所承担的行业内市级以上重大工程前期实施等工作;负责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考核等工作;负责区管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设施的综合管理;负责本区地下空间(民防地下空间除外)、城市地下管线、架空线等的综合管理;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

分管建设管理科、设施监督管理科、区重大项目建设暨立功竞赛办公室、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综管中心党支部。

李建国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各类建设规划方案计划的编制和审核;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建筑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本区城乡建设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分管综合规划科、建筑业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事务中心。

联系受理中心党支部

夏晓勇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委系统各类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本区燃气行业监管工作;负责网格化、信访、综治、社会建设及管理、防汛防台、舆情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分管城市运行安全科、燃气监督管理科、燃气管理所。

联系燃气所党支部

行政班子成员之间实行AB角制度,以A角为主,B角协助。具体安排如下:金永兴同志负责的工作,金永兴同志为A角,夏晓勇同志为B角;李建国同志负责的工作,李建国同志为A角,金永兴同志为B角;夏晓勇同志负责的工作,夏晓勇同志为A角,李建国同志为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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