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水务、海洋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本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除涝规划、雨水排水规划等水务规划。...
机构信息
地区: 奉贤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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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1-67188300 传真号码:021-67188302
地址: 奉贤区解放东路8号B1楼
详细介绍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水务、海洋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本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除涝规划、雨水排水规划等水务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本区水务、海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研究提出有关水务、海洋的价格、财务等建议,参与对水务、海洋管理资金使用的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排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会同区有关部门管理滩涂资源,组织编制滩涂保护和利用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供水行业的管理。组织编制供水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水水压、水量、水质的监控和自来水供应应急调度工作。负责本区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排水行业的管理。负责本区城镇排水设施与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调度的监管。负责组织区属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服务范围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城镇排水设施的污水排放单位开展监督管理。

 

(九)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本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十)负责水利行业的管理。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岸域长效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湖泊、江海堤防管理,参与本区水务建设市场的管理,组织指导本区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监督本区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监管。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十四)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海岸线和领海基点保护利用管理。制定海域保护利用规划和监督实施。配合组织海域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参与重大海洋灾害的应急处理。

 

(十五)指导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六)依法实施水行政执法,配合开展海洋行政执法,查处违规行为,协调和仲裁区内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指导重要水务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七)开展水务和海洋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水务、海洋相关信息化建设。

 

(十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应推进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更好服务海洋建设。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排污口设置管理。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负责并监督指导排污口设置管理。

 

2、与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供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和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奉贤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等部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间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3、与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负责农村河道、农桥和圩区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根据农业生产需求,配套建设和管理养护灌溉泵站、灌溉渠道、渠系建筑物、道路等基础设施,保障农业生产能力。在满足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的基础上,开展高效节水、农田水利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推广。

内设机构

 

1、组织人事科

负责本局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老干部、退管委、妇女、计划生育、监察、行风、职工培训、职改等工作。

2、党政办公室

协助党政领导组织局党务、政务的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卫生、献血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区人大书面意见、政协提案、信访和联络工作。

3、计划财务科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区水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搞好财务管理、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了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做好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和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负责水务综合统计工作。

4、工程管理科

负责管理全局各项水利工程计划的实际实施和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审定、施工进度、质量监督、预算审批,并组织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市下达的水利基建工程和滩涂围垦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

5、农田水利科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日常工作;综合规划河道的政治与建设、防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坎和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物体的行为;维护堤防安全、加强河道清坎、堤防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工作、审批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水质监察工作。

6、政策法规科

组织本局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掌握协调管辖内重大水行政案件的查处、监督和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和水行政监察队伍建设;归口协调和管理地区间和部门的水事纠纷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局综治、保卫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务的法律法规。

7、水资源管理科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对给排水行业进行业务管理、参与给排水行业规划编制审核;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论证及工程监管、组织协调给排水行业的一些重大活动。

8、防汛和安全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在上级领导下按照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负责本区的防汛防台和抗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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