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奉贤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1-57187675 传真号码:021-57185907 |
地址: |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99号 |
(一)贯彻执行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实施国家和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方面的标准、规范;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街镇、社区、开发区的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协调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和林业配套建设工作;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养护市场管理;负责指导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防汛、防台工作。
(五)负责公共绿地、公园、行道树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老公园改造工作,负责推进立体绿化发展,负责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统筹本区绿化和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绿化、林业资源的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开展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评估;负责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护林防火工作。
(七)统筹本区市容景观管理;组织编制本区景观灯光规划、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设施规划、户外广告设施公共阵地规划;承担景观灯光、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城区景观灯光的建设和日常管理;负责协调推进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负责市容环境的日常监管。
(八)依法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推进生活垃圾物流体系建设;负责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环卫作业市场管理和资质管理,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废弃物食用油脂等特殊废弃物处置的日常监管;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
(九)组织、指导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管理;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然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十)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及稽查工作;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管理的相关活动。承担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强化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本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科)。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会务、文书、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无偿献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对行政审批落实情况的跟踪;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和受理、分转及反馈网上投诉;负责应急、督查、法制、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处理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年度部门预算、决算;负责编制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设备添置、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理、用款申请、竣工财务决算等;负责内部财务控制和内审工作;负责总务后勤、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协调跨部门工作等。
(二)市容景观管理科。负责编制市容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和第三方测评,协调城市管理中涉及市容环境的综合性工作,参与相关部门开展的联合管理和整治工作;组织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组织市容市貌和城市景观区域建设及建筑物外立面附属设施治理;组织市容环境责任区的指导工作;负责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市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市容景观行业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等。
(三)环卫管理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环境卫生质量监督及评价工作;承担公共场所、道路、水域保洁作业和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负责环卫作业市场管理和资质管理,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负费对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环卫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等。
(四)生活垃圾管理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管;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督,协调社会动员,协助生活垃圾分类奖惩体系建设;指导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工作 等。
(五)园林绿化科(林业管理科)。负责编制公共绿地和林地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重大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和造林工作;负责指导绿化养护和公园、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养护市场管理和资质管理;负责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对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绿化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绿化、林业行业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协调林业行政执法及稽查工作等。
(六)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人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相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