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服务业发展、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等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1+1+X”(东方美谷美丽健...
机构信息
地区: 奉贤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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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1-57419432 传真号码:021-57420891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路443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服务业发展、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等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1+1+X”(东方美谷美丽健康、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未来空间”以及战略性兴新产业和“四新经济”)特色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区发展规划,拟订工业、服务业、国内外贸易、技术进步、军民融合等领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产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引导推动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制定年度区域经济类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考核,对本区重大产业课题进行调研。

(三)根据国家和市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产城融合。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合理调整布局。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推进创意与设计、时尚、美丽健康等产业发展。

(四)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工业、服务业、国内外贸易等领域产业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电力、石油等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监控。负责工业、服务业等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粮食和物资储备、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工作。

(五)研究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按照权限核准或备案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重大产业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

(六)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融深度融合。

(七)推进工业、服务业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园区节能减排、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

(八)统筹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全区企业的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九)推进工业、服务业发展,提升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产业电商等重点领域能级和竞争力。推进品牌建设,推动老字号改革与创新。

(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商品现货市场行业管理。促进贸易型总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牵头推进平台经济发展。推进现代物流发展工作,按照分工,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车拆解行业管理。

(十一)配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务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商业信用销售。牵头建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食用农产品的流通管理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建设。配合推进农业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三)推进商贸业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和扩大消费。指导协调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协调商业网点布局。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商贸领域消费。规划建设特色商圈,优化业态和品牌组织,布局智慧新零售,推进商业模式创新。负责商贸运行管理,监测分析商贸宏观运行状况。

(十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健全统计监测体系,研究推进创新发展模式。负责职责范围内生活性服务业行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十五)牵头电子商务发展推广工作,推进商贸流通模式创新和商务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数字商务发展。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

(十六)指导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推动货物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推动优秀品牌进入国内外市场。牵头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货物进出口贸易运行情况统计和监测。

(十七)推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和服务外包等重点模式发展,负责职责范围内技术进出口、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等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服务贸易新兴领域创新,负责服务贸易运行情况统计和监测。指导协调出口反倾销、反补贴工作,参与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十八)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外资引进有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备案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协调性服务。

(十九)建立会展业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促进会展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支持重点品牌展会发展。

(二十)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和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相关储备物资资金的审核,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一)负责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实施粮食市场应急机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和区级储备粮管理。负责帮困对象粮油供应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统计。

(二十二)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负责宣传、引导企业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产品适度包装标准,编制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组织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工作,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按照标准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推进流通领域生活垃圾减量化。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鼓励涉及清洁生产的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生产资料的回收利用。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五)职能转变。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在相关重点领域统筹、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形成增长新动能。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负责电力、石油等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监控等职责。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能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加强能源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等职责。

2.与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化推进工作,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推进工作。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反馈机制,做好工作衔接,并进一步发挥部门优势、统筹资源配置,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2)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牵头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上海市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知道协调与电子商务发展有关的信息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做好日常党政事务、机关内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编写好本委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草拟各类工作文件;做好各类工作会议筹划、会务工作;及时做好各级工作文件签收登记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按质做好各类文字材料打印、复印工作;负责做好区委、区府的信息、督查工作。加强与各委办、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协助领导做好有关接待工作;严格执行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管理和财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业务知识培训;贯彻执行有关人事、国家公务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按政策对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考试)做好选审工作,做好人事调配、工资、福利、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其他各种考核工作。配合党工委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组织、宣传、统战、局村挂钩,扶贫帮困等工作。

 (三)退(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科

负责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计划,抓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照顾他们,帮助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

 (四)财务科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财务部门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职能,认真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科学的配置资金,发挥资金整体效益。编制年度行政经费运算,包括专项资金运算,认真做好年终经费结算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切实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各种会计资料。负责做好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和维护工作,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五)规划调研室

组织编制本区工业、商业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产业投资三年滚动和五年预测规划;组织编制本区工商业发展年度计划,协助制订重点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对工业商业服务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动态情况、对国家出台的重要产业政策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对重点产业发展动向及重要举措的情况等作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区委区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做好区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结;做好市经委布置的有关调研课题,负责综合协调机关科室课题调研;负责编制本区工业、商业服务业年鉴,编修奉贤志工业商业服务业部分;负责指导各镇编制有关各类发展计划;负责对各镇、开发区、部分区直集团公司年终经济指标的考核;负责经委网站和信息平台的建设。

 (六)工业区管理科

负责对全区工业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发展工作实施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指导开发区开展质量和管理“双优”园区创建工作,推动开发区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对都市型工业园的规划、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做好都市型工业园的选点、预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备案、审核、贴补验收工作;推进劣势企业淘汰和转移工作,指导产业转移基础建设,促进零星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负责全区实业型工作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做好实业型项目进展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早启动、早竣工、早产出;负责全区工业用地项目的预选工作,上报市经委等五部门联合会审;做好工业区建设发展、工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调研工作,拟订和实施有关考核奖励政策。

 (七)经济运行科

编制下达年度工业、商业服务业主要经济目标指导性计划,按季度编制工业、商业服务业分解目标;每月编制全区工业财务、统计报表,及时上报和反馈;每月对全区工业、商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包括有关经济所有制及规模以上企业的情况作分析及预测;跟踪分析重点工业企业及重点商场、市场的经济运行状况及预测;做好全区工业、商业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做好农业部财务、统计年报工作;做好全区用电协调安排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钢材、农药以及企业减负管理工作;做好全区工业、商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上海奉贤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工作。

(八)投资与技术改造科

正确、及时编制全区工商领域工业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及时上报市经委;做好全区工商领域工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上报及审批工作;做好市、区二级工业技改贴息项目初审、竣工验收、申报工作;做好工商领域工业投资项目中购买进口设备的免税初审及申报工作;做好工商领域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中购置国产设备抵免新增所得税的初审及申报工作;做好工商领域工业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及调研工作;及时正确地完成工商领域工业投资批实施项目跟踪月度统计表;做好工商领域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投资引导、宣传、管理工作。

 (九)技术进步科

组织编报上海市技术引进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及其管理、统计、上报工作;编报上海市专利新产品项目及其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区级技术引进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认定及资金贴补工作;组织申报市、区两级工商领域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跟踪工作;指导工商领域企业做好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工作:推进以工商领域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名商标,做好名牌、名商标的政策扶持的资金贴补工作;为企业当好参谋和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好各类技术创新政策;做好上海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的申报验收工作。

 (十)产业发展科

根据市政府制定的“一业特强”政策,负责本区的输配电产业生产企业的认定、上报;扶持资金兑现审核、上报工作,围绕我区的重点产业做好调研、规划、培育、政策制订等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本区的限制类行业,包括“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等行业的项目审核、上报;生产条件达标验收工作;负责草拟本区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做好根据国家规定要有生产目录的产品及对农药产品(需生产许可证)和有关化工产品的初审上报工作;做好对排污企业“一控双达标”的管理、协调工作;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做好专业招商引资工作和有关产业的统计、信息工作;做好市电器行业协会输配电专委会和市输配电发展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市场秩序管理科

负责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标准化菜场的建设管理和食用农副产品市场的建设(定点)和管理工作;负责商品交易场所的整顿和规范工作,研究探索市场整规和社会文明、社会民生、社会和谐关系、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开展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意见,运用政策法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负责美容美发、足浴、沐浴等行业的规范化管理;负责协调和监督指导镇(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行业协会的宏观管理,监督和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相关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商业企业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做好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服务业发展科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服务业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区域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商业营销方式的改革,指导本区商业的发展和商业业态的提升;拟订促进和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编制、组织实施服务业及相关行业年度计划;监测全区服务业发展状况,组织服务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前期论证;负责商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做好品牌引进、商业服务业功能提升工作;负责服务业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监督、管理服务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粮食监督检查管理科

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核、决定、公示事项,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负责本区储备粮管理,对区级储备粮总量的收购、销售、轮换计划、保管费、利息,轮换费的支出等实施监控;做好部队、帮困对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粮食供应和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做好全社会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做好对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实施监管;对粮食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四)外经外贸科

负责审批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管理,做好进出口贸易等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外经工作(包括境外劳务输出、技术合作、对外投资服务等) 的管理,办理到海外投资办企业(公司)的报批事项。

 (十五)外资项目审批科

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合同章程等事项的核准和申报工作,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设备免税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的论证及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项目备选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统计、批准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十六)外资服务协调科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备、原材料的审核,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备、成品进出口许可证及原产地证的申报、办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纠纷的协调、仲裁手续等工作,审核及报批外商投资企业国外人员办理的入境签证,审核为企业出境人员办理的劳动就业证、居住证,负责技术先进型企业和出口型企业的申报及考核工作,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考核和换证工作,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合同外资资金到位统计工作.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国际商会、区贸促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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