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奉贤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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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1-67180431 传真号码:021-67180431 |
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8号A2楼 |
(一)贯彻执行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和地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相关政策、规划。
(二)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和地区工作,督查检查重点任务的落实。
(三)负责研究街镇工作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四)在区委、区政府授权指导的街镇工作领域,负责牵头协调跨街镇、跨部门的相关事务,参与开展对各街镇、社区、开发区等单位的考核,确保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社会建设工作的规划研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工作督查。
(六)负责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针对城乡社区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
(七)牵头推进街镇层面社区共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
(八)牵头做好对基层社会治理、街镇典型工作经验的发现、培养、总结和推广工作。
(九)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负责在社区倡导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和美宅基”“和美楼组”等创建内容。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统筹谋划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制,理顺条块关系,加强综合保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起草党政重要文件、文稿和综合材料;负责综合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督办、督查工作;负责编发各类政务信息,开展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解答等工作; 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及指导实施;负责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目标的申报和跟踪管理以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建、统战、宣传、纪检等工作。指导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在街镇的落实;掌握地区发展动态,落实条块协商制度,调查研究、协调解决街镇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研究起草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规划,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督查检查重点任务的落实;在区委、区政府授权指导的街镇工作领域,负责牵头协调跨街镇、跨部门的相关事务,参与开展对各街镇、社区、开发区等单位的考核等。
(二)社会建设科。负责研究本区社会建设的整体目标、工作思路、阶段目标和主要任务建议;承担指导协调社会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工作督查;牵头推进街镇层面社区共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创新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工作机制;负责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针对城乡社区治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全区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及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专业水平;牵头做好对基层社会治理、街镇典型工作经验的发现、培养、总结和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