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以及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卫生健康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健康奉贤建设。 二、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
机构信息
地区: 奉贤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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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大寺路15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以及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卫生健康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健康奉贤建设。

二、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规划、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研究拟订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四、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控制和干预。组织落实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组织实施监测和干预。依法监测传染病、职业病,强化预警机制。逐步增加和完善对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并组织相应的健康服务与管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提出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意见。负责在本区举行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健全落实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行业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七、组织实施国家、上海市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医疗机构的抗菌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药品的临床药事管理相关工作以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临床药学服务体系,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八、负责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九、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大型医用设备实施资质管理和许可准入。组织实施本区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的日常工作并提出初步绩效评价。组织公民无偿献血。负责康复、护理、院前急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相关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组织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十一、负责基层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并推进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保健机构规范建设、运行和服务。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推进本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指导和协调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与临床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开展中医药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负责各级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规划;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及各类综合文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后勤保卫、保密、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收发文处理、卫生健康统计和文书档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效能建设;牵头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提案的分办、处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受理、承办、交办、转送有关信访事项;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献血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等。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负责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监督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建设;牵头协调本系统双拥工作、社团建设等工作。

三、人事科。组织制订本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人才政策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才引进招录、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负责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和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年度考核、奖励惩处、疗休养和体检等工作;负责办理出国境组团工作等。

四、财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及审核工作;负责会计日常核算、会计档案管理、财务统计分析及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检查医疗服务收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的计划审核;会同做好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及预算绩效管理等。

五、医政管理科。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本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和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完善临床药学服务体系;负责拟订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医学学科建设、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对口支援工作;参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保健对象医疗保障、征兵体检、医保管理工作等。

六、中医药发展科。拟订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行业管理和指导;组织协调本区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负责与中医药工作相关的综合协调和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文化继承发展工作等。

七、预防保健科。拟订区域重大疾病防治、妇幼健康、精神卫生、职业健康等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预警、干预和服务管理措施,有效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负责开展母婴安全全周期管理、出生缺陷防治、婴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推进等工作;负责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八、应急和信息化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织、指导和监督预案演练及具体实施;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本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行业信息安全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九、综合监督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

十、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拟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业务指导、协调和管理;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镇、村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工作的政策制定、管理指导和考核;负责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等。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组织实施本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健康等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组织开展本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计划生育日常统计管理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等工作;管理免费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和发放等。

十二、老龄健康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本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协同区有关部门推进长护险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上海市奉贤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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