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文化和旅游、文物方面的政策、决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本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
机构信息
地区: 奉贤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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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电话: 021-57191232 传真号码:021-57191232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99号丽州大厦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文化和旅游、文物方面的政策、决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本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文化和旅游跨区域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科技、教育、金融、交通、工业等融合发展。
三、指导、组织、协调本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推进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区域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研究制定本区旅游市场推广和开发战略,建立国内外旅游宣传和城市形象推广体系。负责本区文化和旅游的对外推介、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指导、管理本区群众文化艺术事业。指导群文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垃圾分类、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美育实践活动,培育文化名人、优秀文化项目和创作精品。
五、负责本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开展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参与美育工程建设,推动本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
六、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推动优秀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和推动本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
八、负责培育和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组织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加大对旅游景点、宾馆减少和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监督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处置行业突发应急事件。
九、推动本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等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指导本区有线电视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十、负责制定本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区文化和旅游社会团体、民非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和旅游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动。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职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信息、保密、信访、史志、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应急、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培训教育、行业人才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公共服务科。指导、管理行业公共服务部门的发展、建设和保护。指导、推动公共文化工作。承担重大文化活动的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创作垃圾分类相关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开展本区美育工程文化艺术培训辅导,培育文化名人、优秀文化项目和创作节目。承担本区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记录、申报、保护、利用等管理工作。参与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的申报、评审、绩效跟踪等工作。承担指导各街镇开展文化活动工作。

(四)市场管理科。负责培育和发展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依法承担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的审核工作,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综合执法。加大对旅游景点、宾馆减少和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监督执法。

(五)产业发展科。负责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境内外市场宣传和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特色旅游度假区和文化公园等建设。组织策划旅游相关活动。

(六)信息科技科(广播电视科)。推动文化和旅游与科技融合发展,协调推进行业科技创新、重大文化和旅游科技工程项目建设。承担本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资源服务工作。负责本区有线电视的管理,抓好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安全播出。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对垃圾分类相关条例和工作的宣传。

(七)政务服务科。承担区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等所有文旅局业务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完成“一网通办”相关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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