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崇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冬令时)。 |
电话: | 021-59331061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建星路108号 |
1.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承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全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交通、消防、用电、生产安全等监督管理;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事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工作;做好科普、老龄、残疾人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民族、宗教、侨务以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本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和预测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土地使用管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陈 群 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武装、纪委工作。
凌 青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经工作。
杨冬琴 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
施 捷 党委副书记
分管司法行政、社会稳定、信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及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无证经营等工作。
黄 慧 党委副书记
分管组织、宣传、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负责创城、社会建设、大调研及档案等工作。
赵迎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负责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
张冬莉 党委委员
负责组织、统战、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等工作。
黄小春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旅游、水务、农民建房等工作,协助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
袁小燕 党委委员
负责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创城等工作。
易建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人民武装等工作。
薛卫彬 副镇长
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外事、合作交流、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食品安全、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民族和宗教事务、红十字会、献血、慈善、残疾人、妇儿等工作。
陈 荣 副镇长
负责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绿化和市容管理、林业、民防、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综合执法、交通、城乡智能管理、科技、信息化、通讯、电力等工作。
曹 挺 副镇长
负责经济、商务、国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统计等工作。
万星田 人大副主席、总工会主席
协助人大主席开展人大工作,负责工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