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崇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16:00(10月-4月) 8:30—11:30 13:30-16:30(5月-9月) |
电话: | 021-59681968,传真:021-59681081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666号 |
1.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措施,促
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承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全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交通、消防、用电、生产安全等监督管理;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事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工作;做好科普、老龄、残疾人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民族、宗教、侨务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本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和预测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土地使用管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施 君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曹崔秀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镇财政、党政办、政务公开工作。
施 斌 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工作,监督镇政府工作。
沈 云 党委副书记(政法)
协助书记具体负责和指导保密、610、国家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司法、信访、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
分管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城运中心;联系新河派出所。
邬卫东 党委副书记(党建)
协助书记具体负责和指导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和指导群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组织、宣传、工青妇、党群办、党群中心、党校。
薛永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和实施社会事务、社会事业、居委会、教育、科技、卫生、人口计生、社会保障、拥军优属、民政、残联、妇儿、劳动保障、劳动就业、村(居)务公开、食品安全、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生态就业队伍管理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分管事业办、社建办、受理中心、敬老院;联系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夏恩理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征兵、预备役、军民共建、国防教育、抗灾和民防宣传,负责机关支部工作。
分管镇武装部。
杨绵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以及机关工会工作。
朱一妹 党委委员(组织)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干部考察、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统战、离退休干部管理等。
联系商会。
吴 蕾 党委委员(宣传)
负责和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
分管文明办。
王宗友 副镇长
负责工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统计、节能减排、招商引资、税务、工商等。
分管经济办、经发中心、经济小区、市监所;联系税务所、工业企业。
陈海广 副镇长
负责和实施乡村振兴、农业、水利、防汛抗台防震、畜牧、农民建房、土地流转、“三资”管理等工作。
分管镇农发办、农技中心、水务所、经发中心。
沈天烨 副镇长
负责村镇建设、土地规划和管理、绿化、市政、交通设施、土地征收、两违整治,负责环保、城乡市容、环境卫生、集镇防汛抗台防震工作。
分管镇规环办、综合执法队、城建中心、市容所。
陆洪斌 人大副主席
协助主席具体负责和实施人大各项工作,负责和实施镇工会工作,负责厂务公开工作。
分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