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崇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夏令时)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冬令时) |
电话: | 021-59461549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港沿公路1177号 |
1.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承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全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交通、消防、用电、生产安全等监督管理;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事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工作;做好科普、老龄、残疾人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本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和预测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土地使用管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五)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七)社区建设办公室
(八)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领导分工
丁冬红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张 锋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陈卫兵 人大主席(候选人) 主持镇人大工作
龚 娟 党委副书记(党建) 分管组织、宣传、社会建设、工青妇等群团建设、统战、外事、政协联络、档案等工作
李伟春 党委副书记(政法) 分管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司法、信访、610办、国家安全、机要保密、社区保安、禁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矛盾化解、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
陆 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巡察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
方云中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商会、财税审计、镇集体资产、市场监督管理、统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党政办工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改革等工作
李 慧 党委委员(组织)分管组织、统战、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老干部等工作
龚军伟 党委委员(宣传) 分管宣传、理论、意识形态、新闻、网信、精神文明、志愿服务、文旅体育等工作
许小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人民武装、民防、机关支部等工作
郭志华 副镇长(候选人) 分管农业农村发展、农田管理、水务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林业建设、防台防汛、村级经济管理、移民工作等
陆中超 副镇长(候选人) 分管乡村治理及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村镇建设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集中居住、交通领域综合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市政雨污水、市容管理、民防、住宅小区、城管执法、电信、燃气、自来水、电力建设和管理、信访等工作
吴婷婷 副镇长(候选人) 分管民政、老龄、妇儿、卫生健康、食药安全、医疗保障、民族宗教事务、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优抚、残疾人、慈善、科技、信息化、社会信用、社区建设、基层自治等工作
范 雷 人大副主席 分管镇人大、镇总工会日常工作,协助人大主席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