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崇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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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夏令时)、13:00-17:00(冬令时) |
电话: | 021-39610712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7楼北侧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生态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生态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整合本区招商资源。协调推进本区招商引资、生态产业投资项目和产业提升项目。牵头实施对本区各乡镇、园区拟引进生态产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分析、评审准入。
(三)负责跟踪重大生态产业投资项目建设并开展后评估。统筹协调招商引资过程中重大事项及重点企业突出问题。
(四)负责拟订本区生态产业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推进和考核监管。加强本区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规范管理和企业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区招商相关的宣传推介,搭建招商平台和招商网络。牵头组织政策宣传、招商推介、业务培训和城市营销等活动。
(六)负责与相关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的沟通交流和联动合作,建立和维护境内外的投资推广渠道。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于区生态产业办有关职责的解释和说明:
经部门协商会议专题研究,区生态产业办与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就相关职责分工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生态产业办“三定”规定主要职责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生态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生态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具体明确如下:
(一)生态产业是指符合世界级生态岛定位的绿色农业、休闲旅游、体育健康、文化创意、绿色高端制造、绿色金融等产业,今后随着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推进和新业态发展,生态产业内涵可动态调整。
(二)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生态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对于明确主管部门的生态产业,由有关产业主管部门贯彻好国家及本市有关产业政策;对于其他生态产业,区生态产业办要主动靠前作为,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抓好政策贯彻落实。
(三)关于“研究起草本区生态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于明确主管部门的生态产业,由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区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于其他生态产业,区生态产业办要主动靠前作为,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抓好有关规划政策起草和实施。对于各部门制定的生态产业政策,区生态产业办要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注重政策梯度、协调性和衔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对于全区生态产业布局,区生态产业办要牵头制定全区生态产业地图,优化崇明生态产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区生态产业办要加强对国内外生态产业发展趋势及政策研究,及时就加快本区生态产业发展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二、关于生态产业办“三定”规定主要职责第二条“负责统筹整合本区招商资源。协调推进本区招商引资、生态产业投资项目和产业提升项目。牵头实施对本区各乡镇、园区拟引进生态产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分析、评审准入”,具体明确如下:
(一)关于“负责统筹整合本区招商资源。协调推进本区招商引资、生态产业投资项目和产业提升项目”,区生态产业办要发挥好生态产业领域“重大办”作用,建立“首谈”报备、区级主谈和项目异地落户管理等机制,加强对全区生态产业项目统筹和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各园区向生态产业办报备项目进展机制及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二)关于“牵头实施对本区各乡镇、园区拟引进生态产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分析、评审准入”,区生态产业办要充分发挥招商引资优势,加强对符合世界级生态岛定位高品质生态产业项目引入,对于明确主管部门的项目,区生态产业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及时将项目移交给区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引入论证、评审准入;对于其他项目,区生态产业办要主动靠前作为,牵头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引入论证及评审准入;对于无需准入评审的项目,要建立向区生态产业办报备机制,区生态产业办要加强对项目引入进展的掌握及跟踪服务,推动高品质项目及时落地。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党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产业投资科。拟订生态产业发展、投资促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更新招商资源信息库,实施区级层面生态产业投资项目洽谈、协调、服务和跟踪工作。指导乡镇、园区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对乡镇、园区拟引进生态产业投资项目开展准入评审。组织企业申报市级文创扶持资金,开展区级初审和后续服务。组织开展生态产业企业调研和公共服务工作。
(三)招商管理科。拟订和完善本区生态新兴企业招商扶持政策。规范招商工作制度,完善招商管理和风险监控措施,加强乡镇、园区招商引资考核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重要领域、重点企业的突出问题以及生态新兴企业的诉求和困难。协调本区招商引资对外交流、联动合作和推广接洽,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招商推介、业务培训和城市营销等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领导分工
姓 名
职 务
具体分工
徐 钢
党组书记
全面主持党组、行政工作,分管综合科。
杨惠海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产业投资科,负责产业发展、投资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党支部等。
沈爱薇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招商管理科及生态产业招商服务中心,负责招商工作规范管理、企业服务、工会、妇联等。
许亚辉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招商宣传推介、组织、宣传、创城、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统战、团支部、大调研、进博会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