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崇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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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 13:00-17:00 8:30-11:30 13:30-17:30(5月-9月) |
电话: | 021-59622051 传 真:021-59612922 |
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5楼 |
(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交通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本区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公路和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设施、道路客货运场站、静态交通、港口岸线使用、内河航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交通行业统计管理。负责编制本区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养护)年度计划,配合协调市、区、乡镇共同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协调推进本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道路客货运场站等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场(库)、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相关道路运输(辅助)、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停车场(库)及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五)负责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枢纽场站、公交站点、公共停车场(库)、港口、航道、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运行维护管理。协调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与区内交通运输的衔接配套。负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诱导屏等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道路指示牌、道路无障碍设施和人行道设施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自行车道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推进工作,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交通设施规划控制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审核。
(六)负责本区交通行业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交通行业市场交易规则、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交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协调推进交通行业重大改革,促进交通产业健康发展。统筹区域内运输行业的协调发展,推进公交优先战略。负责交通行业行政许可和规费征收,参与拟订本区交通行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海事工作。
(七)组织开展本区交通运行保障研究,分析评估交通需求和运行状况,拟订和组织实施路网优化、运力保障和交通组织改善方案,缓解城市道路拥堵,提升通行保障能力。优化非机动车、人行等慢行交通出行方式与公共交通的衔接。
(八)负责有关交通运输、交通设施等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九)负责有关交通运输、交通设施等行业科技进步、信息化发展、标准化建设、质量管理及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承担本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负责有关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特种物资以及军事、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外交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的综合协调。
(十一)管理指导本区交通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公文制发、重要文稿起草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交通行业重要时期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宣传、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理企业转制遗留问题和社会稳定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港航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港航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水路运输(辅助)企业和内河港口企业经营许可的审核、审批。负责协调优化三岛水上客运资源配置的审核工作。督促指导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工作。编制港航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协调港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指导本区港政、航政行政监管工作。负责水路运输统计工作。配合开展港航行业新产品、新科技的推广应用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道路运输管理科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本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区道路客、货运输、静态交通等行业专项规划。组织指导区域内道路客、货运输市场、停车行业的监督与管理。统筹区域内道路交通运输各业态的协调发展,负责优化调整区域内的公交线网,协调推进公交优先战略。负责区域内公共交通、客、货运场站等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场(库)、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工作。负责“春运”、重大活动等交通运输的保障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参与行业重大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节能减排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价格调整并组织实施。
(五)交通建设管理科(交通设施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本区道路专项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管道路附属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诱导屏等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区管交通建设项目和交通方面小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研究起草交通拥堵治理涉及道路交通设施改善对策和措施。
(六)安全监管科(联系方式:021-69609928)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区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组织推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随机暗访抽查工作。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行业防汛防台、消防及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领导分工
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内 容
陈 杰
党组书记、主任
全面负责本委党组、行政工作
倪 明
副主任
负责相关行政执法、水陆交通行业管理、静态交通管理、疫情防控、春运,轨交崇明线和沪渝蓉高铁项目,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政务公开等工作。
杜 宇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水陆交通设施建设及营运管理,公路、市政道路建设和管理,道路相关设施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武装、综合治理、反恐、禁毒,信访、“两会”建议提案办理,诚信体系、文明城区创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安全生产、应急、消防、防汛防台,纪检监察、宣传、组织、统战、档案、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