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1-57960537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1972号 |
(一)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评定和报备等相关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上海市金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综合一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相关优待、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有关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政策,承担烈士评定、报备、褒扬、纪念等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三)综合二科。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年度安置和就业创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军休保障单位的指导工作,落实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领导分工
唐永军(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直管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联系漕泾镇、山阳镇、金山卫镇、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
陈时兴(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协管办公室,分管综合一科、综合二科、机关党建和工青妇工作。联系亭林镇、张堰镇、廊下镇、吕巷镇、朱泾镇、枫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