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金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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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1-57944317 传真:021-57950991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2号 |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在本系统贯彻落实并组织督促检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重要作用。领导中共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机关及归口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三)负责机关和归口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有效途径、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和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四)负责机关、联系指导归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负责机关和归口单位党的宣传、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负责机关和归口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负责机关和归口单位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六)领导机关和归口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七)负责机关和归口单位的综治维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八)加强对教育领域党的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建议,为区委提供决策参考。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区有关教育工作的规定、意见、实施办法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和步骤,组织和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规划和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区域内托育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划区域托育服务的发展,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核(审批)和监管工作。
(五)参与教育预算编制,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和有关专项经费。
(六)监督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本市中招和高招政策,贯彻落实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各类招生考试任务。
(七)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教育工作。
(八)协调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牵头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九)规划并组织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十)负责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校产设施。协调指导学校的后勤管理、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规划和指导本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靠在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及各街镇(工业区)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规范办学,对本区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和检测。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要推进本区教育综合改革,实现基本公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15年基本公共教育发展水平;形成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形成健全的社会参与评价制度;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健全依法治教制度体系;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形成多元参与的办学新格局。
(十四)与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坚持谁审批谁监督管理、谁主管谁监督管理。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负责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准入审批,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招生对象、招生方式、师资队伍等进行监督管理,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查处违法违规办学等违法行为。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类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市场主体登记,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内设机构
(一)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归口单位的组织、干部、宣传、舆情、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政法、群团、关工委、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协助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相关文件收发、文稿文件、会务、机要、保密等工作。指导区教育党建服务中心工作。
(二)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相关文件收发、文稿文件、信访、安全管理、会务、信息、档案、督查催办、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本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员招录及调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各类人事报表等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日常培训和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支援云南、中西部地区教师选派工作。指导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制定和修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教育经费,承担编制经费预决算、财务分析等工作。编报各类财务报表。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培训和考试。指导区教育核算中心工作。编制学校设点布局规划以及校舍修建、设备配置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国有资产的使用。监督所属单位执行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五)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包括民办(学历)教育、特殊教育等;研究起草全区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本区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规划学校布局,落实学生入学、升学、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及相关证书的发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规范监督办学行为;做好教材征订、审核和使用、图书配备管理,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教育科研、质量监控、实验室、图书馆、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等工作。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合作等协调工作。
(六)托幼科。负责研究起草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完善视导和评估制度,指导幼儿园、托儿所的行政管理、教学业务、卫生保健等工作。管理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拟订区域内托育服务工作规划,协调解决本区托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承担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年检等工作。参与街镇(工业区)对非法办学点的联合执法取缔工作。
(七)综合教育科。负责制订全区德育和综合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德育、体育、艺术、科技、少先队、劳动教育、民防教育、国防教育、语言文字等工作;负责学校食堂、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负责推进家校合作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负责学校少年宫联盟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负责体育升学考试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
(八)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科。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协调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教育系统青少年法制教育等工作。
(九)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行使中等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的行政管理职能。承担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区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职教集团秘书处日常工作。承担终身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推进、监督、检查职责。指导区成人教育协会、区老年教育协会、区职教集团等工作。
(十)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拟订本区教育法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领导分工
顾宏伟(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
主持区教育工作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办、党风廉政、组织、人才、关工委等工作。
郑瑛(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主持区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计财、审计、督导、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外事、档案、安全、维稳等工作。
黄强华(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区教育工会主席)
主管教育工会、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宣传、精神文明、统战、保密、人事、对口支援、政法、信访、退管会、退教协、老干部、团委、妇联、妇儿等工作,协管党风廉政、组织、人才、维稳等工作。
黄萍(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分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技、社会实践及各类学生主题教育活动、语言文字、校园食品安全、武装、红十字、法制教育、劳动教育、民防、社会诚信等工作,协管统战等工作。
吴颖(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分管基建、设备、校产、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非学历)、工程安全、节能减排等工作,协管宣传、精神文明、计财、审计等工作。
方德平(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分管未成年人保护、中学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教科研、招生、考试、国际教育、信息技术、信息公开、民办教育(学历)、“三农”工作、结对共建、市民热线等工作,协管政法、信访、安全等工作。
盛明秀(区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分管学前教育工作,协管中学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
施新章(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分管基金会,协管督导、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
焦传凯(挂职区教育局副局长)
协管督导、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外事、档案等工作。
王倩(挂职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
协管宣传、精神文明、教育工会、团委、妇联、妇儿、对口支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