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发改委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
机构信息
地区: 金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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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二)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镇、街道、工业区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和协调人口综合调控政策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统筹协调本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拟订中长期改革规划和改革工作重点。研究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改革工作。指导推进经济体制、社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推进市场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四)审批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核准和备案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做好本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的评估工作。负责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区级财政性资金的平衡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年度计划编制,落实市重大工程、实事项目投资计划在本区的分解实施。负责本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节能验收。

(五)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和综合性产业政策。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及各类开发园区的设立、调整和产业导向的意见。

(六)组织研究解决本区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筹本区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发展,牵头制定相关政策。统筹本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发展机制等有关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运行。协调推进本区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与发展。加强服务业企业运营情况监测。

(七)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平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医疗、体育、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的发展政策。综合协调与推进社会建设,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参与研究本区房地产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建议。

(八)研究本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规划、计划。综合协调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事项、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进跨区域有关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向市级部门争取政策,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九)推进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指导本区信用服务行业,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等职能。

(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研究制定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本市价格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政策。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监督相关单位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受理价格政策咨询。指导和协调本区企事业单位、行业价格协会的价格工作。

(十一)建立本区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网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测和发布。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推进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相关行业成本信息公开,为政府实施价格调控、制定价格政策服务。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能源发展战略,组织编排本区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区能源基础设施年度实施计划。研究提出重大能源项目布局,协调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协调本区能源总量平衡。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向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职能转变,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生态环境及节能减排资金、政策的统筹协调。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境减排相关工作及有关政策制定、碳指标的核定和考核等工作。

2.与上海市金山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政府投资固定资产项目初步设计,除另有规定外,由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会同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投资概算由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核定,委托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在审批初步设计时一并批复。

3.与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出和协调本区人口综合调控政策,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上海市金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4.与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价格改革、价格调控、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咨询解释、督促落实和后评估工作。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以及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5.与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的统筹协调。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化推进和项目组织等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承担文书、机要、保密、档案、财务、督办、信息公开、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大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研究提出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镇、街道、工业区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和协调人口综合调控政策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综合改革科。研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拟订中长期改革规划和改革工作重点。组织研究、论证和拟订本区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市场体系、市场中介机构、社会文化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专项领域改革。指导推进改革试点和协调推进对接自贸试验区发展相关工作。

(四)投资管理科。负责编制本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平衡交通、水务、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领域发展政策。审批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领域固定资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核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基础设施领域投资项目。做好本区基础设施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的评估工作。负责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基础设施领域建设项目区级财政性资金的平衡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年度计划编制,落实市重大工程、实事项目投资计划在本区的分解实施。负责本区基础设施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类、核准类项目节能审查及节能验收。

(五)产业发展科。根据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和综合性产业政策。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及各类开发园区的设立、调整和产业导向的意见。组织研究解决本区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筹本区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发展,牵头制定相关政策。统筹本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发展机制等有关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运行。协调推进本区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与发展。加强服务业企业运营情况监测。

(六)行政审批科(社会发展科)。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平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医疗、体育、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的发展政策。综合协调与推进社会建设,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做好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区级财政性资金的平衡和协调服务工作。参与研究本区房地产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建议。审批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领域固定资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核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社会事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并上报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社会事业领域投资项目。做好本区社会事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的评估工作。负责本区社会事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类、核准类项目节能报告审查及验收。负责本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及相应节能报告审查、节能验收。

(七)长三角区域协调推进科。研究本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规划、计划。综合协调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事项、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进跨区域有关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向市级部门争取政策,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八)政策法规科(社会信用推进科)。推进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推进本系统普法、法规协调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指导本区信用服务行业,推动信用服务行业的培育和发展,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等职能。负责信访办理。

(九)价格管理科。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研究制定、实施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及标准,建立价格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开展运行成本监审。贯彻落实国家、本市价格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政策。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监督相关单位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受理价格政策咨询。指导和协调本区企事业单位、行业价格协会的价格工作。

(十)价格监测科(成本调查队)。建立本区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网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预测和发布。开展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推进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相关行业成本信息公开,为政府实施价格调控、制定价格政策服务。

(十一)能源科。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能源发展战略。组织编排本区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区能源基础设施年度实施计划。研究提出重大能源项目布局,协调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协调本区能源总量平衡。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

陈干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领导区发改委全面工作。

焦秀玲: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负责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定以及机关党组织建设、组织人事、老干部、保密、联系纪检(监察)、宣传(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协助主任统筹推进全委重大改革发展任务。

分管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科(成本调查队)、发展改革研究中心。

张皓铭:区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行政审批、能源发展、安全生产、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投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发展科)、能源科。

王红亮:区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综合经济、综合改革、社会信用推进、统战工作。

分管综合规划科、综合改革科、政策法规科(社会信用推进科)。

赵  斐:区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产业发展、节能减排、投资促进、营商环境、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等工作。

分管产业发展科、长三角区域协调推进科;协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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