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普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21-62859312 |
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枣阳路226号 |
依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府办〔2015〕99号),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市容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区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景观灯光专业规划,编制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景观灯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行业指导、行业统计;组织协调区域内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保障工作;实施本区公共绿化、环境卫生养护作业市场招投标和监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公共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建设项目;落实本区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设施配套建设工作;依法实施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事项、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审批。
五、负责本区绿化管理;指导检查本区社会绿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区公园、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治检疫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区生活废弃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定废弃物的管理;负责本区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本区水域、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本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和景观灯光管理;实施有关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和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承担本区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和景观灯光的安全监管责任。
八、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承担本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处理涉及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即:
1、办公室;
2、组织宣传科;
3、计划财务科;
4、科技信息科(设施装备科);
5、环卫管理科;
6、市容景观科;
7、绿化建设科;
8、绿化管理科;
9、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刘古亮 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林开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组织人事、统战、武装、党建、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政风行风建设、宣传及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管理、收费、文秘、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计划生育、保密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创城巩卫、湿垃圾中转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分管共青团、工会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办公室、组织宣传科、计划财务科、武装部、团委、工会、收费所。
谭克霆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市民诉求受理处置、质量监督、环卫规划、环卫行政许可审批、废弃物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环卫管理科、废弃物管理所、投诉中心、质量监督中心。
联系单位:普环公司、桃浦保洁公司。
黄永佳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市容管理、市容行政许可审批、市容规划、美丽街区建设、法制、信访、安全保卫、防台防汛、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和非广告设施以及信息化建设。
分管科室(部门):市容景观科、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容景观所。
龚 琴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绿化规划建设、公共绿地管理、公园管理、行道树管理、绿化行政许可审批、群众绿化、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区绿委办的日常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绿化建设科、绿化管理科、社区绿化管理所、公园管理所、绿化环境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单位:园开公司。
舒乐炎 二级调研员
协助林开勇工作,负责环卫绿化设施设备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科技信息科(设施装备科)
沈瑞毅 二级调研员
协助龚琴工作,侧重分管绿化行政许可审批,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胡志文 四级调研员
负责景观道路建设工作,协助黄永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