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审计科学研究,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区审计工作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
机构信息
地区: 普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电话: 021-52564588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审计科学研究,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区审计工作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

(二)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其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对国家和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审计署、市审计局组织的有关审计项目。

(四)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本级各部门和街道、镇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本区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九)组织实施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规定对本区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十)对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二)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三)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受本机关委托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承担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拟定本区审计工作专项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工作。承担本区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实施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

(三)财政审计科。承担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本区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组织审计国家和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承担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审计。组织对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进行审计。

(四)企业审计科。组织协调本区企业审计工作。组织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组织实施对本区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以及本区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组织审计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协调本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组织对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组织对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七)电子数据审计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八)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计整改督查科)。组织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受本机关委托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领导分工

  剑:局长、党组书记,兼任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区审计局全面工作,负责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组织、干部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周崔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依法治区、招商引资、新闻宣传、项目质量检查等工作,分管综合法规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协助管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钟开屏: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分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协助管理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余济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机关支部、信访、维稳、统战、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企业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审计整改督查科),协管办公室,协助管理保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联系派驻纪检组。

  慧:二级调研员,分管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上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上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