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区域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普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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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电话: 52564588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4号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区域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镇和区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修订普陀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关区级应急预案演练。

    (四)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安全生产事故、水旱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组织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五)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和协调推动火灾扑救、防汛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街道、镇及社会

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六)负责协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七)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八)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査、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九)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査各街道、镇和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十)按照分级、分类、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财务、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会务、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协助配合做好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二)应急指挥科。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工作。承担应急救援指挥的现场处置协调保障工作。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有关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会同区总值班室收集、报送、发布相关应急信息。负责应急机制、制度等建设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承担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工作。承担并协调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并指导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安全生产监管科。负责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具体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专项监管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及街道、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消防相关工作。

(五)管理培训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等。组织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承担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信访、“两会”办理工作。组织编制相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六)防灾减灾科。承担自然灾害应对、风险监测、综合减灾、救灾物资保障等工作。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委和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尹科强: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应急指挥科。负责应急值守、应急机制、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工作;主持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

  俊: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安全生产监管科、综合协调科、安监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事故调查处理、工商贸企业监管等工作。

高长林: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防灾减灾科、管理培训科。负责自然灾害、综合减灾、宣传、培训、信息化、信访、政务公开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做好区防汛办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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