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伊金霍洛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 至 12:00 ; 下午 2:30 至 17:30 |
电话: | 0477-89686、0477-8968601 |
地址: | 伊旗阿镇可汗路北公安局大楼 |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恐怖活动的职责。
(三)加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职责。
(四)加强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职责。
(五)加强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的职责。
(六)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公安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旗公安工作的政策;部署、指导、监督全旗公安工作;负责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二)掌握影响全旗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负责拟定全旗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查处、督办全旗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督促、检查、指导全旗公安信访工作。
(五)指导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技术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规划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并依法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负责全旗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
(七)负责全旗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治安保卫、治安防控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人口、户籍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影响重大的犯罪案件。
(九)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旗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全旗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打击工作;负责掌握全旗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负责全旗公安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三)负责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加大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特大案件的侦办、打击力度。
(十五)负责协调指挥森林公安队伍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旗公安局设21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教育训练、精神文明、从优待警、警衔管理等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承担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警营文化活动。
(二)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和督查督办;协调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统计、保卫等工作;制订重大警务行动、重大突发案(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预案;指导全旗公安信息外宣调研工作;负责收集信息和编发工作动态;负责全旗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社会管理创新等专项行动。
(三)110指挥中心
负责收集、掌握各种警情,根据授权下达各种行动指令,并对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负责机关机要工作;检查、指导全旗公安保密工作,管理全旗公安密码工作;指挥协调处置重大警务行动、重大突发案(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负责全旗公安应急管理;受理特殊情况下公众紧急报警、举报、投诉和求助;指导、协调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承担局机关24小时总值班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
组织、协调全旗公安机关重大警务活动的保障工作,研究建立跨区域警务保障工作的协调机制;负责全旗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等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警用车辆、会议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管理、审核局机关财务及各项经费;负责全旗公安机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年度申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的项目、标准申报及票据的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
(五)纪检监察室
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宣传教育;检查部门和民警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安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办部门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民警申诉和投诉,维护民警合法权利;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现场督查。
(六)警务督察大队
研究拟定全旗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开展现场督察;负责维护全旗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七)信访接待中心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信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机关公安信访工作,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受理和查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事)件;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事)件,转办、协调督办和要求有关部门协办信访案(事)件等工作。
(八)科技信通大队
负责公安机关三、四级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公安信息化应用建设、公安信息通信技术保障、公安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及应用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本地区的公安科技管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公共科技成果的应用及推广工作;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技防工程进行规划、招标、项目管理。
(九)法制大队
参与起草、审核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旗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境内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并承办收容教养的审批工作;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承担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工作;承担全旗公安机关法制培训、宣传工作。
(十)治安管理大队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治安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旗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内部单位、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等治安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等治安信息,积极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受理审批全旗大型群体活动申请,组织、指导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查办各类治安案件,侦办涉赌涉黄、涉枪涉爆、公共安全的治安管辖刑事案件,核查领导交办和上级督办案件;研究拟定户政管理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人口统计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监管。
(十一)治安管理二大队
侦办和查处涉及国土资源、煤炭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和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犯罪案件;侦办和查处污染环境、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联合环境保护部门对化工企业、原材料中含剧毒物质或排放剧毒物质企业、饮用水范围内对饮用水构成威胁的企业、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企业进行重点巡查检查工作;侦办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化妆品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肥、种子等犯罪案件;侦办和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十二)刑事侦查大队(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研究拟定全旗刑事侦查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指导、监督全旗刑事犯罪侦查办案工作,承担全旗重特大、疑难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协查和专项斗争重要案犯的缉捕和侦办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案件和上级交办的刑事案件;管理指导全旗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对废旧物品回收、开锁业、典当行、委托寄卖、出租车、废旧汽车拆解、二手手机、机动车修理八类特种行业进行监管;承担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资质申请、登记管理、备案登记和对外开展司法鉴定服务工作。
(十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旗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受理经济犯罪案件的举报,协助、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旗经济犯罪侦查特情、秘密力量建设及情报资料的收集、研究工作;承担预防和处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工作,具体负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受理、立案、查办、诉讼、法律援助及涉案资产处置工作。
(十四)情报大队
负责全旗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和重大事件预警防范、信息资源整合与管理、网上作战以及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与核查。
(十五)出入境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受理、审核本旗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申请,报上级机关审批;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游等签证、证件并实施相应管理;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台湾居民来本旗(区、县)定居的申请;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港澳台居民、华侨在内地遗失证件过期的出境申请。
(十六)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旗信息安全技术规范;指导全旗互联网信息监控和网络安全保卫技术侦查工作,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监督、检查、指导全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网上危害国内安全、社会稳定的案件及专项侦查工作;组织实施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
(十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挥全旗公安国内安全保卫重大专项工作;收集、研判影响和危害国内安全、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并提出对策,对影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开展侦查控制工作;承担全旗民族、宗教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反颠覆、反渗透工作;承担全旗国内安全基础调查和社会调查、秘密力量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全旗公安机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工作,搜集、掌握有关情报信息,研究提出防范和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侦查处置“法轮功”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案(事)件,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组织开展对“法轮功”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重点人员的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
(十八)禁毒大队(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禁毒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掌握全旗毒品违法犯罪动态,收集、研判相关情报信息,研究制定预、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对策;指导、侦办毒品犯罪案件;指导对全旗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禁吸戒毒(康复)工作,承担禁种铲毒、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全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
(十九)看守所(监所管理大队、伊金霍洛旗拘留所)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指导、管理全旗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隔离所的业务工作;掌握监管场所的羁押情况,指导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管场所对在押、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强制医疗人员的教育、挽救和生活卫生管理等工作。
(二十)特警大队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二十一)巡逻防暴大队
负责开展110警情先期处置工作;24小时在主要路段巡逻、城市主要路口堵卡、治安检查、防暴处突,负责维护镇区治安秩序。
四、人员编制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176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
五、其他事项
另设12个派出机构:布连矿区公安分局、阿勒腾席热镇第一派出所、阿勒腾席热镇第二派出所、阿勒腾席热镇第三派出所、乌兰木伦派出所、纳林陶亥派出所、札萨克派出所、红庆河派出所、苏布尔嘎派出所、伊金霍洛派出所、红海子派出所、圣圆煤化工基地派出所。
六、附则
本规定由伊金霍洛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伊金霍洛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