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达拉特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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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 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477-5212554 |
地址: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文苑华庭8号楼 |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旗教育发展规划;拟定全旗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方案。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全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全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事业,规范办学行为。
指导各类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学校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学校干部工作。
主管全旗的教师工作,实施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安排和指导全旗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普法和国防教育工作。
指导并组织全旗教育督导工作,组织第三方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旗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并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
负责全旗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全旗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和指导全旗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实施教育资源库和网站,指导并实施旗教育城域网、学校校园网建设。
管理全旗各类学历教育考试工作。主管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研究拟定全旗体育产业政策,发展培育体育市场,制定全旗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并进行管理监督。
组织承办参加国内、区内、市内重大体育比赛,主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指导业余体育训练。
承办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综合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树立局机关窗口服务意识,协助分管局长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联络协调各办公室之间的工作,搞好服务。
二、做好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整理、归档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打印、装订、发放,审核各办公室草拟的文件,对行文格式、语言文字、字号标准等有统一的要求,确保教育局印发的各类文件材料规范标准。
三、负责全系统大型会议的组织安排、参会要求、会场布置,会议材料的准备,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上报信息,联系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建立图文并茂的档案资料。
四、建立健全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机关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负责教育局公章的管理使用,确保公章使用规范、安全、合理。
五、管理维护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公文交换系统,确保信息发布和公文交换正常运行。协调各办公室和学校幼儿园,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汇总、编制各类教育信息,做好信息反馈上报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财产管理、卫生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保证局机关的水、电、暖、电话、网络、公文交换、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
七、组织安排全体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涉及职工干部自身权益的文件精神,了解掌握与自身工作、家庭生活、身边亲属等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
八、负责局机关职工干部的请销假审批、考勤记录和统计汇总工作,每周公布一次出勤记录。每月整理一次考勤记录资料,分类存放,管理严谨,查阅方便。
九、年底对局机关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有保存价值和史料价值的文件资料和文献资料要汇编成册,存档保管。需移交档案局管理的文件资料,按要求保质保量的移交保管。
十、承担“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业务,积极配合其他办公室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托幼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负责各类幼儿园(班)托儿所登记注册与管理。
二、负责制定幼儿教育工作发展规划。
三、负责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和评估,督促幼儿园严格执行保教计划,组织好各项活动。
四、督促各类幼儿园开展好教育教学活动。
五、做好各类幼儿园园长、保育员的培训工作及幼儿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
六、负责统计并上报幼儿园各类报表。
计划财务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二、督促指导全旗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所属二级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准确编制决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三、严明财经纪律,依法理财,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加强对学校等二级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监督和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四、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实施教育惠民政策,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等按时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五、编制本系统财务预算、决算及财务报表,按时填报《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数据准确,合乎逻辑,不得编造假数据。统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
六、规范全旗教育系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补助支出等,加强支出管理,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混用,不得挤占挪用。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账款项,便于计划列支。
七、做好教育系统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撰写年度财务报告,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财务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结转、结余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实现效益最大化。
八、对全旗教职工工资测算、统计、发放,负责设在局机关二级单位职工工资表的编制上报。配合监审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各种经费的审计工作。
九、计财办牵头,网管办、综合办配合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工作,每年对全旗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承担“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业务。
十、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建、维修、改扩建工程,按要求办理用地选址、规划设计、立项审批、招投标、开工建设等手续,严格质量监督管理,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校舍安全建设标准。
十一、拟写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统计相关数据,将本办公室重要文件资料汇编成册,积极配合其它办公室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汉语委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负责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旗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及区域性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
三、负责全旗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统一规划、管理、指导与监督,制定并实施培训、测试工作规划和计划。
四、配合市汉语办组织全旗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五、接受市汉语委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向市汉语委办报告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六、开展旗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工作和市、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工作。
七、负责开展测试员队伍建设。
八、负责指导全旗的用语用字情况。
九、领导书法培训机构的工作,积极开展书法教师及书法爱好者的培训活动。
十、组织开展每年的经典诵读和汉字听写大会。
十一、组织开展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办交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职能职责
一、对全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
三、组织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检测系统的软硬件建设。
四、拟发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文件。
五、组织对各中小学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及普通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六、参与、举办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教改活动。
七、监督检查各学校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咨询信箱的应用情况。
八、组织并指导全旗各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
九、加强自身心理健康教育政策的学习,总结学校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适合本地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十、完成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
职业教育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编制全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统筹管理全旗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
三、负责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
四、负责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学校专业课程设置、调整及毕业证书的审验发放
五、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
六、对全旗职业学校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对全旗职业技术教育前景进行发展预测,有计划地培养我旗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门人才
八、对职业高中的全面布局及专业设置调整提出意见
九、负责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
十、对职教经费的分配提出意见并检查使用情况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旗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工作,制订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组织各类学生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组织、协调各中小学、幼儿园参与相关体育活动。
四、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五、做好全旗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防疫、体育设施设备的督查与管理指导工作。
六、拟写职责范围内的各种计划、汇报和总结,并统计相关数据。
七、承办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制定全旗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划、计划、调研、检查、 指导、评估;
九、负责管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艺术教育工作指导性文件;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艺术比赛活动;
十、参与规划学校有关艺术教育基础设施、教材建设、专业教师培训;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的妇女工作。
基建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建、维修、改扩建工程,按要求办理用地选址、规划设计、立项审批、招投标、开工建设等手续,严格质量监督管理,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校舍安全建设标准。
二、拟写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统计相关数据,将本办公室重要文件资料汇编成册,积极配合其它办公室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办、人才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配置教职工,结合实际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负责全旗教职员工的调配及教师招聘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定期调查分析教师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教师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教育广大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逐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公平合理调配农村教师进城工作。
四、指导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农村基层工作教师的工资倾斜政策的落实。
五、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的资格审查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做好全旗教职工工资及各种保险福利待遇的调整、变更、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设在局机关的二级单位职工的调资、职务评聘、年度考核等报审工作。
六、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制定教育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活动及推荐上报工作。
七、核定编制,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及二级单位教职工人数进行年度审核编制,统计相关人事年报数据。承担“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业务。
八、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人事、业务和工资档案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档案内容完整、管理规范、分类准确、保管严密、取阅便捷,办理转递程序符合要求。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员工岗位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及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定期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督导工作。
十、启动实施“教育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发挥名优骨干教师的带动引领作用,引进和培养学科领军人物。
十一、撰写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将本办公室重要文件资料汇编成册,积极配合其他办公室开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监察审计办职能职责
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二、承办、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向有关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检查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督促落实处理结果,对已办结的信访事项,发现事实不清或处理不当的,责成承办单位限期复查纠正。
四、调查处理重大信访事件,调阅有关材料。
五、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六、检查指导下级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七、搞好中小学校收费检查和校务公开工作。
八、搞好学校幼儿园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础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全旗中小学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校布局规划。
二、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监测各地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三、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材、教辅审订工作。
四、负责基础教育公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评价,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五、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和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
六、民族教育工作。
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八、特殊教育。
九、社会力量办学。
德育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负责制定全旗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评估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包括德育课程落实和学科德育渗透、各项德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会同教研信息培训中心,抓好德育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温馨教室”、“三好标兵”、“校园之星”和“美德少年”等相关评选工作。
六、负责与德育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七、组织召开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做好德育宣传,组织开展德育科研工作,及时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或者班主任工作研讨会。
八、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创建文明学校、节约型学校,绿色环保学校等。
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认真贯彻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措施,明确责任。
二、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了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督促学校依法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开展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增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核准学生交通用车,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学生交通用车档案,审批学校组织的旅游、参观等大型集会活动。
五、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列入学校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建立奖惩制度。
六、做好全旗学校、幼儿园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与指导工作。
七、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督促、指导、检查、评比学校、幼儿园综合治理、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八、拟写职责范围内的各种计划、汇报和总结,统计相关数据。
九、负责全旗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达拉特旗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职能职责
达拉特旗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全旗体育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旗足球运动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拟定全旗足球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二、承担各类体育社团组织举办各类赛事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承办体育比赛和活动。
三、承担全旗足球运动项目优秀运动员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承担对旗级体育社团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承担体育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六、承担对外体育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七、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与运动健康管理工作。
八、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旗体育场馆管理办法。承担旗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场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及保养工作。
九、承担旗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免费、低收费对社会开放工作。
十、承担体教融合工作,开展体育教育和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学校各学科教研教改和青少年儿童体育培训和心理辅导工作。
十一、承担全旗体育彩票的营销宣传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工作人员、销售人员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承担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安全生产和违规销售行为监督方面的辅助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查处非法彩票行为。承担体育彩票销售网点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达拉特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职能职责
达拉特旗育事业发展中心,为达拉特旗育体育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拟制达拉特旗育事业发展计划,承担全旗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辅助性工作,参与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三、承担全旗育督导、教学评估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关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督导检查、评估监测等相关工作。协助局机关健全和完善教育质量监督体系,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四、承担全旗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和育扶贫相关工作。
五、参与拟制全旗勤工俭学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学校勤工俭学相关活动。
六、承担全旗教育系统生活设施设备和相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完成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达拉特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职能职责
达拉特旗教育学研究中心,为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所属相当于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承担中小学教学研究指导、学科教学改革实验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教学改革发展策略建议。
二、组织开展教学调查研究活动,开展学校的课程实施状况评估工作,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三、承担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工作,提高考试命题质量,推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承担全旗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改革实施相关工作。
四、创新教研工作方式,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创造力。
五、对农村、民族、薄弱学校开展教学指导,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六、承担中小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学等学科的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及业务指导工作。
七、承担教育技术、科技创新教育、创客与 STEAM教育的研究与规划、活动开展、成果转化、教学与应用指导工作。
八、承担教育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工作的研完与规划、组织与实施、应用构建与运维工作。
九、承担全旗教育信息化环境的构建、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教育网络与卫星传输网的技术服务、信息交流与运维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旗教育信崽资源研究、规划、整合、构建,优质数字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创作、引进推广、推荐交流工作。
十一、承担全旗教育技术装备、图书与教学仪器配备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教育信息化、科技教育与学科教学等方面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交流工作,协助开展业务发展水平评估、成果与人才评选工作。
十三、承担全旗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各级各类培训工作及各类培训的规划、课程设置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达拉特旗教育考试中心职能职责
达拉特旗教育考试中心,为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承担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招生、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MHK)、成人高等院校统一考试招生、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专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考试招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特岗教师考试等考试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人民空军、人民海军飞行员的初检、复检等招生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开展民航公司飞行员招考的宣传工作。
三、承担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高考模拟考试、教师业务考试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全旗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业务指导工作。
五、完成族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达拉特旗少年宫(达拉特旗业余体校)职能职责
达拉特旗少年宫,为达拉特旗教育体育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承担全旗少年儿童开展德、智、体、美、劳等校外教育教学服务工作。承担全旗青少年儿童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普教师培训工作。承担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为青少年儿童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三、承担业余体校的招生、选才与体育训练工作。承担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承担教练员的培训和进修,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推广、引进科研成果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工作。
四、完成旗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行政编制7人,领导职数5人。
领导班子
1.党组书记、局长:张玉斌
2.党组成员、副局长:云霄、赵永苍、王飞、王铁、周永卿
3.纪检组组长: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