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达拉特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77-5222206 |
地址: | 达拉特旗行政综合办公大楼7楼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旗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旗与苏木镇、开发区的分配政策和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推进达拉特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旗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旗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旗本级预决算公开。办理旗与市财政和旗与苏木镇、开发区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
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旗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旗国库业务。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政策和自治区、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依法拟订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七)根据旗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旗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拟订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旗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和旗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旗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全旗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旗与苏木镇、开发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旗和苏木镇、开发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制度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旗财政局会同旗税务局等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旗财政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旗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由税务局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的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征收信息与旗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息、政策研究、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巡视巡察协调整改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办理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拉特旗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领导班子:
薛海林 党组书记、局长
王瑞林 党组成员、旗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书记
祁宏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小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鹏 党组成员、达拉特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