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乌审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77-7583155 |
地址: | 嘎鲁图镇林荫路34号 |
一、机构设置
乌审旗能源局内设机构4个股室,即办公室(综合规划室)、煤电业务室(票证管理室)、油气业务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业务室)、安监室(市场监管室)。
下设所属事业单位2个, 乌审旗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乌审旗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旗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旗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协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等建议。
(三)组织推进全旗能源重大装备技术研发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
(四)承担全旗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旗能源生产、运行和管理,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五)负责全旗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能源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
(六)负责全旗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油气田集输管网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协调全旗煤矿、电力、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
(七)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旗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依法保护电力设施,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旗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全旗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发展工作。
(九)统筹全旗煤矿采空区、火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旗能源局是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旗能源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与旗工信和科技局的职责分工。旗工信和科技局商旗能源局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3.与旗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旗能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煤炭、天然气管道、电力等行业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能源领域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班子
赛音朝克图(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能源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王伟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财务、人事、能源规划、石油天然气相关业务工作,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政务公开、普法、综治、信访、创城、“3+1”联系点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综合规划室、油气业务室、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杨发俊(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管理及行业规划,能源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票证发放、从业人员培训监管。具体分管煤电业务室、安监室、市场监管室、票证管理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业务室、能源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