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康巴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477-8595818 |
地址: | 康巴什区阿拉腾街与多日纳交口处 |
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公用事业局更名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二、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政维护、环卫保洁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各级有关市政环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区市政环卫规划和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三)承担公园广场的硬化铺装、照明、健身器材等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四)承担实施疫景景观、夜问氛围营造工程新建、改(打建及维护工作。
(五)承担道路、公园、广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道路除降温工作。
(六)承担公共卫生间建设及维护保洁工作。
(七)承担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维运行工作;承担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建群团及党风廉政建设、文字综合、信息宣传、人事、依法治理、信访、综治、维稳、统战、民族团结等相关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各项资金使用支出及相关凭证的审核工作;承担债务化解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各类零星物品采购、工程项目施工前期手续办理及施工后期审计结算工作。
(二)安全生产督查室。承担安全生产工作,对各股室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承担各股室工作落实情况及人员考勤督查检查工作;承担精细化管理相关事务办理工作.
(三)市政所。承担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公园广场硬化铺装、配套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承担雨水、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政维修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
(四)路灯所。承担路灯、地灯、最观灯、高杆灯及公园广场照明设施的维护工作;承担实施夜景景观、夜间氛围营造工程新建、改(扩)建及维护工作;承担乌兰木伦景观湖区音乐喷泉及各类水景小品的维护运行工作
(五)环境卫生所。承担道路、绿化带、隔离带、公园、广场的清扫保洁工作;承担城市道路除尘降温等工作。
(六)垃圾清运所。承担垃圾的收运、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维护工作;承担公共卫生间建设及日常维护保洁工作;承担垃圾分类的实施工作。
(七)车辆管理室,承担驾驶人员的专业技术、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各类车辆的管理工作;承担工具设备调配及后勤保障工作。
领导班子
陈 跃 党组书记、主任
袁金宝 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大伟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 伟 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