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康巴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477-8595205 |
地址: | 康巴什区孵化大厦6楼 |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级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开展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汇总、整理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全区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
(十)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道的统计业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文秘工作,参与或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公文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局会务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精神传达工作;负责局内督查工作,建立健全人事、接待、印章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综合性工作,对接协调各单位,并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局财务工作,负责局公共财产、固定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协助市统计局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教育工作。
(二)综合业务室
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对统计数据的使用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区的综合性统计资料,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编辑统计月报、统计内参、统计年鉴等综合统计资料;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工作。宣传和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相关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工业、能源、贸易业等统计工作;负责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全区能源平衡核算;负责贸易外经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归档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和预测。
贯彻执行国家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农村牧区工业生产、生产经营和总产值、增加值等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归档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和预测。
贯彻执行国家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服务业、社会、科技等统计工作;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和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互联网经济、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新型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承担服务业有关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全区人口、劳动力、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科技信息化活动、私营企业、科技、儿童、妇女发展评估等统计报表任务并负责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归档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资料、负责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和预测。
负责全区名录库的维护和管理,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市在全区进行的人口、经济、农业等各项普查有关工作和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全区统计系统人员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工作和全区统计系统网络、计算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领导班子
李 平 康巴什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佟 澜 康巴什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海娥 康巴什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