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花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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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休息 |
电话: | 020-36990698 传 真:020-36836758 |
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体育路18号 ;邮政编码:5108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保护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物保护、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二)负责重点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花都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
(三)负责推动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促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便民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管理工作,推动完善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协同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的规划发展,依法规范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动漫游戏会展交易节庆等活动的管理。
(七)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镇街广播电视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制作单位的工作;管理全区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八)推进全区旅游发展,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资质和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旅游经营者制定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文体旅游应急救援,协调节假日文体旅游工作。
(九)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统筹规划本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负责本区承办的重大单项体育竞赛和区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
(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工作,推进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健身气功组织和管理。
(十一)监督管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区属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文化艺术、文物保护、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的宣传、科研、交流、人才培训、外事等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统计;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产业信息化发展。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负责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党建和业务工作。完善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