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四川 |
分类: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所属行业: | 工商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大厅5楼17-07号窗口;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23572(保健食品许可广告审批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12345; |
(1) 流程说明:企业提交申请后,监管机构进行预审材料,预审通过后企业提交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后提交到监管机构;待监管机构完成相关流程后颁发相关许可证,企业可在线进行证照信息的查看,企业提交申请后也可在网上跟踪申请进度。
(2) 企业选择办理入口,选择对应的许可类别和办理类型;
(3) 特殊食品类别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如果企业申请的食品种类包含特殊食品和非特殊食品,那企业选择入口则选择特殊食品的办理功能。
(4) 企业填写申请信息选择受理机构时,如果为特殊食品许可的办理只能选择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为非特殊食品可根据企业生产地址选择对应的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为食品经营企业,则企业选择受理机构时选择对应所在辖区的xx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另外,非特殊食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受理机构选择以地市实际管理规定为准。
(5) 如果是个体户可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如果为企业可通过法人账号登录;但是法人账号登录前需要使用法定代表人信息注册个人账号,然后通过人脸识别。个人账号登录的情况下也需要通过人脸识别。
四川省食品经营生产许可办理食品经营生产新办、延续、变更、补证、注销业务。
(一)申请人主体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三)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四)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