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番禺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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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9:00—12:00,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电话: | 020-84636048 |
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西副楼5楼 邮政编码:5114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区的统计管理方法;拟订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并协调实施全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的普查;组织实施全区性、综合性的统计调查(包括各种周期性和一次性、定期和不定期的统计调查项目)。
(三)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镇街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管理和协调区各部门制定的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表;依法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
(四)组织调查、收集和整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统计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性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六)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七)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做好统计调查业务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协助市统计局做好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