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宣桥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沪浦编〔2015〕105号)文件精神,我镇机构设置如下:
一、 机关
机关设7个党政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环保市容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此外,按规定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监察机构增挂审计室牌子。
二、 事业单位
我镇设9家事业单位:
1、宣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20名,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
2、宣桥镇文化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3名,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
3、宣桥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核定编制5名,单位领导职数1正;另有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编制1名;
4、宣桥镇安全生产监察队,核定事业编制11名,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
5、宣桥镇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6名,单位领导职数1正;
6、宣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单位领导职数1正1副;
7、宣桥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核定参公编制18名,单位领导职数2正1副;
8、宣桥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单位领导职数1正1副;
9、宣桥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单位领导职数1正2副。